内容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11页 |
第一章 当事人陈述概述 | 第11-30页 |
一、当事人陈述的内涵界定 | 第11-17页 |
(一) 当事人陈述的主体范围 | 第13-15页 |
(二)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范围 | 第15-16页 |
(三) 当事人陈述的形式要求 | 第16-17页 |
(四) 当事人陈述的时间限制 | 第17页 |
二、当事人陈述的性质及其特征 | 第17-21页 |
(一) 当事人陈述的性质 | 第17-20页 |
(二) 当事人陈述的特征 | 第20-21页 |
三、当事人陈述的功能 | 第21-24页 |
(一) 明确焦点,整理争点,促进诉讼进程 | 第21-22页 |
(二) 实现可信赖的裁判 | 第22-23页 |
(三) 形成心证,查明真实 | 第23-24页 |
四、当事人陈述的分类 | 第24-27页 |
(一) 以陈述的形式为标准,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 | 第24页 |
(二) 以陈述的内容为标准,分为事实主张性陈述和证据性陈述 | 第24-25页 |
(三) 以陈述的动机为标准,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和倾向性不明的陈述 | 第25-27页 |
五、当事人陈述与诉讼模式的关系 | 第27-30页 |
(一)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中的当事人陈述 | 第27-28页 |
(二)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的当事人陈述 | 第28-30页 |
第二章 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分析 | 第30-36页 |
一、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的立法状况 | 第30页 |
二、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的现状及其缺陷 | 第30-33页 |
(一) 立法过于粗陋且条文间相互矛盾 | 第30-31页 |
(二) 作为证据方法的当事人陈述,在实务中的运用率较低 | 第31页 |
(三) 实务中,当事人陈述中的证据性陈述与事实主张性陈述混为一谈 | 第31-32页 |
(四) 当事人陈述的程序性规则和配套制度缺失 | 第32-33页 |
三、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现状及其缺陷的成因分析 | 第33-36页 |
(一) 审判实务中,扭曲了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关系 | 第33页 |
(二) 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诉讼理念虚无化 | 第33-34页 |
(三) 片面追求效率,忽视司法公正 | 第34-35页 |
(四) 前苏联的影响 | 第35-36页 |
第三章 域外当事人陈述制度的介绍、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36-52页 |
一、英美法系 | 第36-37页 |
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 | 第37-47页 |
(一) 听取当事人制度 | 第37-40页 |
(二) 询问当事人 | 第40-47页 |
三、前苏联及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 第47-48页 |
(一) 在有关当事人陈述的立法中存在着自相矛盾的规定 | 第47页 |
(二) 前苏联没有关于当事人陈述真实性的保障措施 | 第47-48页 |
四、域外经验的评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48-52页 |
(一) 域外经验的评析 | 第48-50页 |
(二) 域外经验对完善我国当事人陈述的启示 | 第50-52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的具体构想 | 第52-62页 |
一、赋予当事人陈述多元化功能 | 第52页 |
二、限定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范围 | 第52-53页 |
三、转换诉讼模式,确立科学的法律真实证明标准 | 第53-54页 |
四、引进当事人询问制度,把通过当事人询问所获得的对当事人本人有利的案件事实陈述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证据方法 | 第54-55页 |
五、当事人询问制度的具体构建 | 第55-62页 |
(一) 启动方式上,当事人申请与法院依职权进行询问相结合 | 第55页 |
(二) 赋予当事人本人到庭义务 | 第55-56页 |
(三) 赋予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 | 第56-60页 |
(四) 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双重机制为当事人真实陈述提供保障 | 第60-62页 |
结语 | 第62-63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63-67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67-68页 |
后记 | 第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