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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制度研究

摘要第1-9页
引言第9-12页
第一章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表决第12-20页
 第一节 重整计划制定和提出的主体第12-15页
  一、各国立法体例及评价第12-14页
  二、我国重整计划制定和提出的主体第14-15页
 第二节 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利益博弈第15-17页
  一、制定重整计划应遵循的原则第15页
  二、利害关系人对重整计划制定的影响第15-16页
  三、法院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位置第16-17页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表决第17-19页
  一、重整计划表决的分组标准第17-18页
  二、出资人组的表决第18页
  三、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标准第18-19页
 第四节 重整计划谈判的中国式异化第19-20页
第二章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第20-29页
 第一节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第20-22页
  一、资产剥离情况下的经营方案第21页
  二、资产不剥离情况下的经营方案第21-22页
 第二节 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方案第22-25页
  一、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第22-23页
  二、债权调整方案第23页
  三、债权受偿方案第23-24页
  四、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的安排第24-25页
 第三节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问题第25-27页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法理依据第25-26页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实践第26-27页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第27-29页
  一、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第27页
  二、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第27-28页
  三、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与监督期限的关系第28-29页
第三章 重整计划批准制度概述第29-34页
 第一节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意义第29-30页
 第二节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程序第30-32页
  一、我国的重整计划批准缺乏程序保障第30-31页
  二、应建立严格的重整计划批准程序第31-32页
 第三节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法律效力第32-34页
  一、对全体利害关系人均有拘束力第32页
  二、具有执行力第32页
  三、产生免责效力第32-33页
  四、产生终止重整程序的效力第33-34页
第四章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正常批准第34-43页
 第一节 各国(地区)立法正常批准制度比较第34-36页
  一、美国破产法的详尽规定第34-35页
  二、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简明规定第35页
  三、各国立法评析第35-36页
 第二节 我国正常批准制度的现状及其批判第36-38页
  一、为何法院过分期待重整计划通过?第36-37页
  二、法院的责任承担观念第37页
  三、法院有无必要严格审查重整计划?第37页
  四、制度的模糊与法院的懵懂第37-38页
 第三节 我国重整计划正常批准制度的构建第38-43页
  一、对重整计划合法性的审查第38-39页
  二、对重整计划合理性的审查第39-40页
  三、对重整计划的可行性审查第40-41页
  四、已通过的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批准时的处理第41-43页
第五章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第43-52页
 第一节 强行批准制度的理论基础第43-44页
 第二节 对强制批准制度的中国语境批判第44-46页
  一、“公—私”利益冲突掩盖了“私—私”利益冲突第44-45页
  二、模糊的公共利益和具体的个体利益第45-46页
  三、从意思一致到多数决再到非多数决的变迁第46页
 第三节 我国强制批准制度评析第46-50页
  一、强制批准制度的程序要件第46-47页
  二、最低限度接受原则第47页
  三、充分保护担保债权第47-48页
  四、职工债权、税收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第48页
  五、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第48页
  六、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第48页
  七、公平原则和绝对优先原则第48-49页
  八、可行性原则第49页
  九、强制批准制度与正常批准审查的悖离第49页
  十、缺乏普通债权人和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分配规则第49-50页
 第四节 我国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司法实践第50-52页
  一、我国法院强制批准的内部审批程序第50页
  二、对我国第一家上市公司重整强制批准的评析第50-52页
结论第52-53页
参考文献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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