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Executive Summary | 第4-10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0-19页 |
·问题的提出 | 第10-13页 |
·本文研究视角 | 第13-15页 |
·本文逻辑、方法和结构安排 | 第15-19页 |
·研究逻辑 | 第16-17页 |
·本文的特点和创新 | 第17-18页 |
·本文的框架结构 | 第18-19页 |
第二章 碳排放交易及有关文献 | 第19-30页 |
·排污权交易和碳交易 | 第19-20页 |
·碳排放交易的文献研究 | 第20-27页 |
·背景文献即气候问题文献 | 第20-22页 |
·碳排放交易的文献 | 第22-27页 |
·国内关于碳排放权的研究 | 第27-30页 |
第三章 国际排放权交易的《京都议定书》模式 | 第30-43页 |
·《京都议定书》的主要发展 | 第30-32页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石地位 | 第30-31页 |
·《京都议定书》是全球气候合作的里程碑 | 第31页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及《马拉喀什协议》 | 第31-32页 |
·生效及后续谈判 | 第32页 |
·《京都议定书》下的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 | 第32-40页 |
·目标和分配 | 第32-33页 |
·交易体系的管理机构 | 第33-34页 |
·交易制度 | 第34-36页 |
·国家注册系统和清洁发展机制注册系统 | 第36-38页 |
·报告制度 | 第38-39页 |
·遵约制度 | 第39-40页 |
·《京都议定书》的意义和借鉴 | 第40-43页 |
·意义 | 第40页 |
·对《京都议定书》批评的反驳 | 第40-41页 |
·对我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借鉴 | 第41-43页 |
第四章 欧洲温室气体排放交易计划 | 第43-56页 |
·欧洲温室气体排放交易计划概览 | 第43-47页 |
·分阶段的目标和覆盖 | 第43-44页 |
·许可和分配 | 第44-45页 |
·注册与交易平台(Registries) | 第45-46页 |
·柔性机制和补偿机制 | 第46页 |
·核实,监督,处罚机制 | 第46-47页 |
·欧洲碳排放贸易计划下的碳排放交易的发展 | 第47-48页 |
·主要交易所 | 第47页 |
·碳交易的规模 | 第47-48页 |
·欧洲温室气体交易计划的贡献 | 第48-51页 |
·对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 | 第48-50页 |
·发展碳交易的贡献 | 第50-51页 |
·可供借鉴的细节组织 | 第51-56页 |
·对产业的配额分配 | 第51页 |
·对新的产业加入者和终业者配额分配规定 | 第51-53页 |
·基准的使用 | 第53-54页 |
·碳交易排放交易体系和电力自由化的同步推进 | 第54-56页 |
第五章 区域性碳排放交易体系 | 第56-71页 |
·美国区域性温室气体减排的努力 | 第56-64页 |
·西部地区气候行动倡议(www.westernclimateinitiative.org) | 第56-57页 |
·RGGI (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 | 第57-59页 |
·中西部温室气体减排协议(MGGA) | 第59页 |
·V-M 法案 | 第59页 |
·RGGI 的分析 | 第59-63页 |
·美国地区温室排放气体计划的特点 | 第63-64页 |
·澳洲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削减计划(GGAS,GREENHOUSE GAS ABATEMENT SCHEME) | 第64-71页 |
·目标 | 第65页 |
·NSW 基准参加者 | 第65-66页 |
·减排证书供应商 | 第66页 |
·IPART 的角色 | 第66-67页 |
·审计核证制度 | 第67页 |
·处罚制度 | 第67-68页 |
·和澳洲其他计划的关系 | 第68-69页 |
·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消减计划的点评(GGAS) | 第69-71页 |
第六章 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交易体系 | 第71-89页 |
·自愿减排交易体系 | 第71-80页 |
·OTC 交易 | 第73-77页 |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 第77-79页 |
·自愿交易体系市场规模会有所缩小 | 第79-80页 |
·清洁发展机制 | 第80-89页 |
·清洁发展机制 | 第81-84页 |
·印度在清洁发展机制 | 第84-89页 |
第七章 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必要性和约束条件 | 第89-100页 |
·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必要性研究 | 第89-94页 |
·改变产业高耗能高排放的需要 | 第89-90页 |
·我国环保政策体系的需要 | 第90-91页 |
·国际气候谈判政治的需要 | 第91-92页 |
·国际碳金融竞争的需要 | 第92-94页 |
·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约束条件 | 第94-100页 |
·经济性约束:在非全国总量减排情况下的碳的稀缺性创造 | 第94-95页 |
·体制性约束:在重点减排行业市场化程度偏低的限制 | 第95-96页 |
·技术性约束:减排技术准备不足 | 第96-98页 |
·规制性约束:监管部门的环境管理监督和惩罚能力不足 | 第98-100页 |
第八章 中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及总结 | 第100-109页 |
·中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 第100-105页 |
·二氧化硫,减排从城市试点到全行业减排的实践 | 第100-101页 |
·化学需氧量,从城市试点到流域减排的实践 | 第101-103页 |
·清洁发展机制和环境交易所 | 第103-105页 |
·主要问题 | 第105-109页 |
·城市试点不成功的主要原因 | 第106页 |
·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问题 | 第106-107页 |
·水体排污权交易设计问题 | 第107页 |
·清洁发展机制的问题和碳交易所的问题 | 第107-109页 |
第九章 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设计的目标、有效性和架构 | 第109-121页 |
·中国碳排放体系的目标 | 第109页 |
·如何实现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有效性 | 第109-116页 |
·总量限制制度性有效的设计 | 第110-114页 |
·碳排放交易体系运转有效性的设计 | 第114-116页 |
·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架构 | 第116-121页 |
·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架构 | 第117页 |
·先行核心减排区 | 第117-119页 |
·预备减排观察区 | 第119-120页 |
·共同的减排责任 | 第120-121页 |
第十章 区域排放体系的结构组成 | 第121-131页 |
·减排的区域选择设计 | 第121-123页 |
·区域选择大小 | 第121页 |
·核心区域选择一般性标准 | 第121-123页 |
·区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结构 | 第123-131页 |
·区域减排的立法操作 | 第123-124页 |
·总量限制制度:限制和基线的选择 | 第124-126页 |
·行业覆盖以火电为主 | 第126页 |
·碳排放权的分配制度 | 第126-127页 |
·排放权的许可制度 | 第127-128页 |
·排放权的交易制度 | 第128-129页 |
·Offset 项目的(补偿制度)设计 | 第129-130页 |
·银行(柔性)机制 | 第130页 |
·监测、核实、报告制度和处罚制度 | 第130-131页 |
第十一章 设定晋内蒙冀鲁为先行核心减排区的政策建议 | 第131-142页 |
·区域的产业优势和总量限制政策 | 第131-133页 |
·竞争力理论 | 第131页 |
·区位因子理论 | 第131-132页 |
·先行减排区选择的思路 | 第132-133页 |
·火力发电作为首要减排行业的减排成本优势 | 第133-134页 |
·晋冀内蒙鲁的火电行业减排优势 | 第13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142-151页 |
致谢 | 第1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