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行政法论文--文教、卫生管理法令论文

药害事故防范与救济制度研究

摘要第1-9页
Abstract第9-12页
引言第12-18页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第12-13页
 二、研究现状第13页
 三、研究思路与内容第13-15页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第15-18页
第一章 基本概念及问题的引入第18-41页
 第一节 相关基本概念之厘清第18-20页
  一、本文对药品概念及其范围的限定第18-19页
  二、本文语境下的药害事故概念第19-20页
 第二节 建立药害事故防范和救济制度的理论必要性第20-26页
  一、药品的显著特点第20-22页
  二、药品的主要分类及一般规制状况第22-26页
 第三节 建立药害事故防范和救济制度的现实性考察第26-38页
  一、其他国家和地区重大药害事故考察第26-32页
  二、我国近年发生重大药害事件考察第32-38页
 第四节 面临的复杂问题及解决的总体构想第38-41页
第二章 政府职能的发挥:强化行政管制第41-61页
 第一节 成功经验解析:从美国法切入第41-48页
  一、法制状况第41-43页
  二、管制实践第43-44页
  三、相关制度第44-48页
 第二节 我国药品行政管制的制度梳理与剖析第48-61页
  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第48-50页
  二、药品法定标准制度第50-51页
  三、药品信息披露制度第51-54页
  四、药品许可制度第54-56页
  五、药品上市后监视制度第56-61页
第三章 药品缺陷的认定:完善标准要求第61-82页
 第一节 争议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第61-64页
  一、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是否也可能为缺陷药品第61-63页
  二、引发不良反应能否认定药品存在缺陷第63页
  三、药品缺陷认定的时间基准应如何把握第63-64页
 第二节 认定药品缺陷应明确的几项重要标准第64-67页
  一、遵法标准第64-66页
  二、消费者合理安全预期标准第66页
  三、风险效益标准第66-67页
 第三节 几个药品缺陷主要种类的不同认定要求第67-78页
  一、药品制造缺陷第68-69页
  二、药品设计缺陷第69-71页
  三、药品警示缺陷第71-78页
 第四节 药品缺陷认定与相关规定要求的界限第78-82页
  一、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之间的关系第78页
  二、行政规范与侵权法救济的关系第78-82页
第四章 侵权责任的适用:完善现有规则第82-116页
 第一节 从比较法角度探析药害事故侵权救济的合理归责原则第82-90页
  一、药害事故侵权救济归责原则的演变历程第82-85页
  二、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予以一定限制的发展趋向第85-88页
  三、根据药品缺陷类型分别确定归责原则的最新演进第88-90页
  四、我国药害事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完善第90页
 第二节 药害事故侵权救济构成要件第90-103页
  一、药品存在缺陷第91页
  二、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第91-98页
  三、药品缺陷与受害人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98-103页
 第三节 药害事故侵权责任的承担与免除第103-116页
  一、药害事故侵权责任主体第103-109页
  二、药害事故侵权责任的免除第109-113页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针对缺陷药品损害特点的规定第113-116页
第五章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救济:构建可行制度第116-141页
 第一节 对美国法的考察第117-124页
  一、美国的具体实践及由此引发的现实危机第117-119页
  二、美国的危机应对举措第119-122页
  三、美国实践的启示第122-124页
 第二节 通过对瑞典、德国法的考察检视保险救济模式第124-131页
  一、瑞典法第124-128页
  二、德国法第128-130页
  三、我国借鉴保险救济模式的可能性分析第130-131页
 第三节 通过对日本、台湾地区法的考察检视基金救济模式第131-137页
  一、日本法第131-133页
  二、我国台湾地区法第133-136页
  三、基金救济模式优劣简析第136-137页
 第四节 建立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构想第137-141页
  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的司法现状第137-138页
  二、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模式选择第138-139页
  三、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具体构建第139-141页
结语第141-144页
参考文献第144-157页
附录第157-161页
后记第161-163页

论文共16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下一篇:相邻不可量物排放关系的私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