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4-5页 |
| abstract | 第5-6页 |
| 导论 | 第9-13页 |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10页 |
| (二)学术综述 | 第10-11页 |
| (三)研究路径和主要创新 | 第11-13页 |
| 一、男女权利平等与婚姻制度的立法原则 | 第13-17页 |
| (一)南京国民政府婚姻法草案立法原则初现男女平等 | 第13-14页 |
| (二)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婚姻法立法原则中的男女权利平等 | 第14-17页 |
| 二、婚姻的效力及成立与男女权利平等 | 第17-25页 |
| (一)婚姻的效力 | 第17-20页 |
| 1.夫妻同体主义向夫妻别体主义转变 | 第17-20页 |
| 2.禁婚的规定 | 第20页 |
| (二)婚姻的成立 | 第20-25页 |
| 1.婚约自由导向下的男女婚姻 | 第21-23页 |
| 2.成立要件 | 第23-25页 |
| 三、离婚制度与男女权利平等 | 第25-32页 |
| (一)两愿离婚 | 第25-26页 |
| (二)判决离婚 | 第26-28页 |
| 1.离婚原因 | 第26-27页 |
| 2.离婚之诉 | 第27-28页 |
| (三)离婚效力与别居制度 | 第28-32页 |
| 四.婚姻财产与男女权利平等 | 第32-37页 |
| (一)夫妻财产制与财产继承权 | 第32-35页 |
| (二)损害赔偿及赡养费问题 | 第35-37页 |
| 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制度在男女权利平等问题上的妥协与保守 | 第37-50页 |
| (一)妾制的残留 | 第37-43页 |
| 1.事实婚的否认为妾制预留合法空间 | 第38-39页 |
| 2.妾的法律地位类似于妻 | 第39-42页 |
| 3.别居制度显示妻妾之别 | 第42-43页 |
| (二)重婚与可撤销婚 | 第43-44页 |
| (三)夫妻财产制与损害赔偿制对男性权利的维护 | 第44-46页 |
| (四)成年女性的婚约解除不自由与结婚仪式的过度简化 | 第46-48页 |
| 1.成年女性的婚约解除不自由 | 第46-47页 |
| 2.结婚仪式的过度简化 | 第47-48页 |
| (五)冠姓义务、同居义务以及对于赘夫制度与称谓的保留 | 第48-50页 |
| 1.冠姓义务、同居义务 | 第48-49页 |
| 2.赘夫制度与称谓的保留 | 第49-50页 |
| 六、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制度追求男女权利平等的评价 | 第50-52页 |
| (一)进步性 | 第50页 |
| (二)保守性 | 第50-52页 |
| 结论 | 第52-53页 |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5-56页 |
| 致谢 | 第56-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