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定辩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引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指定辩护与有效辩护的理论辨析 | 第8-16页 |
第一节 为什么要指定辩护 | 第8-10页 |
第二节 为什么要有效辩护 | 第10-16页 |
一、贯彻庭审中心主义的要求 | 第11-12页 |
二、贯彻平等原则的要求 | 第12-13页 |
三、贯彻人权保障理念的要求 | 第13-15页 |
四、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 | 第15-16页 |
第二章 我国指定辩护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的进步与不足 | 第16-20页 |
第一节 立法上的进步之处 | 第16-17页 |
一、适用阶段提前 | 第16-17页 |
二、适用对象范围扩大 | 第17页 |
第二节 制度上存在的不足 | 第17-20页 |
一、死刑复核阶段缺乏指定辩护 | 第17-18页 |
二、指定辩护案件的监督流于形式化 | 第18页 |
三、指定标准存在漏洞 | 第18-19页 |
四、公、检、法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协调机制不畅通 | 第19-20页 |
第三章 我国指定辩护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第20-25页 |
第一节 指定辩护律师工作积极性不高 | 第20-22页 |
一、具体表现 | 第20-21页 |
二、原因分析 | 第21-22页 |
第二节 指定辩护案件承办律师经验不足 | 第22-23页 |
一、具体表现 | 第22页 |
二、原因分析 | 第22-23页 |
第三节 审前程序的指定辩护尚未落到实处 | 第23-25页 |
一、具体表现 | 第23-24页 |
二、原因分析 | 第24-25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指定辩护制度的若干思考 | 第25-34页 |
第一节 完善现有立法 | 第25-30页 |
一、扩大适用情形 | 第25-26页 |
二、扩大适用阶段 | 第26页 |
三、确立程序救济渠道 | 第26-28页 |
四、改善指定辩护质量监督机制 | 第28页 |
五、建立违法性制裁机制 | 第28-29页 |
六、建立公、检、法、司之间的协调机制 | 第29-30页 |
第二节 提高指定辩护的执行标准 | 第30-34页 |
一、设立指定辩护律师资格准入门槛 | 第30-32页 |
二、设置辩护质量底线标准 | 第32页 |
三、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提高补贴 | 第32-34页 |
结语 | 第34-35页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第35-37页 |
后记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