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领域违法运用资金罪研究
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15页 |
(一)司法审判零适用 | 第8-11页 |
(二)违法运用资金态势严重 | 第11-12页 |
(三)研究成果少,许多问题悬而未决 | 第12-15页 |
1、刑法教科书的规定 | 第12-13页 |
2、专门研究 | 第13页 |
3、在类似罪名中的研究情况 | 第13页 |
4、在保险学中的研究情况 | 第13-15页 |
二、本罪保护的法益 | 第15-19页 |
(一)现有观点梳理 | 第15-17页 |
1、金融管理秩序 | 第15页 |
2、(保险)资金管理制度(秩序) | 第15-16页 |
3、财产利益或财产所有权 | 第16页 |
4、公众资金(保险资金)的安全 | 第16-17页 |
(二)法益的确定 | 第17-19页 |
1、从法条所处位置来看 | 第17页 |
2、从犯罪的对象来看 | 第17-18页 |
3、从立法目的来看 | 第18页 |
4、从刑事政策来看 | 第18-19页 |
三、本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 | 第19-23页 |
(一)单位犯罪的观点 | 第19页 |
(二)自然人犯罪的观点 | 第19-20页 |
1、弥补刑法的漏洞 | 第19页 |
2、否定单罚制单位犯罪 | 第19-20页 |
3、其他 | 第20页 |
(三)评价与结论 | 第20-23页 |
1、本罪是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 | 第20-21页 |
2、漏洞并不存在 | 第21页 |
3、单罚制单位犯罪的存在理由与出路 | 第21-23页 |
四、本罪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 | 第23-29页 |
(一)通说的观点 | 第23页 |
(二)对通说的质疑 | 第23-24页 |
1、从《保险法》这一规范本身看 | 第24页 |
2、从案件来看 | 第24页 |
3、从《刑法》第96条规定的具体范围看 | 第24页 |
(三)违反国家规定的正确理解 | 第24-28页 |
1、范围的明确 | 第24-25页 |
2、是否是特别的“国家规定” | 第25-26页 |
3、空白罪状的二次补充 | 第26-28页 |
(四)小结 | 第28-29页 |
五、本罪的行为——运用资金 | 第29-33页 |
(一)违法运用资金的方式 | 第29-30页 |
1、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资金运用形式 | 第29页 |
2、未获得相应资金运用权限 | 第29-30页 |
3、在限制投资期限内 | 第30页 |
4、在投资范围内的重大违规行为 | 第30页 |
5、程序违反 | 第30页 |
(二)运用的具体内涵 | 第30-33页 |
1、从文意上看 | 第31页 |
2、从刑法具体规定上看 | 第31-32页 |
3、从保险专业角度看 | 第32-33页 |
六、情节严重是否本罪成立的要件? | 第33-39页 |
(一)现有观点梳理 | 第33-34页 |
1、否定说 | 第33页 |
2、肯定说 | 第33-34页 |
(二)现有观点的评价 | 第34-37页 |
1、否定说评析 | 第34-36页 |
3、肯定说论证的缺陷 | 第36-37页 |
(三)小结 | 第37-39页 |
七、总结 | 第39-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致谢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