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导论 | 第7-11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7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7-9页 |
1.国外研究现状 | 第7-8页 |
2.国内研究现状 | 第8-9页 |
(三)本文的结构及研究方法 | 第9-11页 |
1.本文的结构 | 第9-10页 |
2.研究方法 | 第10-11页 |
一、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基础理论 | 第11-19页 |
(一)企业集中并购的动因 | 第11-13页 |
1.效率理论 | 第11-12页 |
2.交易费用理论 | 第12页 |
3.市场势力理论 | 第12页 |
4.信息理论 | 第12-13页 |
(二)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效果的影响 | 第13-14页 |
(三)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基本理论 | 第14-18页 |
1.哈佛学派理论 | 第14-15页 |
2.芝加哥学派理论 | 第15-16页 |
3.新产业组织理论 | 第16-18页 |
(四)小结 | 第18-19页 |
二、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与集中状况 | 第19-29页 |
(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现状 | 第19-23页 |
1.我国互联网发展阶段 | 第19-20页 |
2.我国互联网竞争格局分析 | 第20-23页 |
(二)中外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 第23-29页 |
1.我国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 第23-25页 |
2.境外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 第25-28页 |
3.中外互联网企业集中动机策略比较 | 第28-29页 |
三、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的特性与经营者集中的市场竞争效果 | 第29-45页 |
(一)互联网行业特性及垄断分析 | 第29-40页 |
1.互联网行业特性 | 第29-34页 |
2.我国互联网行业特性 | 第34-38页 |
3.互联网行业的不同垄断形式 | 第38-40页 |
(二)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市场竞争效果 | 第40-45页 |
1.横向集中 | 第40-42页 |
2.纵向集中 | 第42-43页 |
3.混合集中 | 第43-45页 |
四、我国反垄断法对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规制的主要问题——以滴滴合并优步中国案为例 | 第45-49页 |
(一)我国经营者集中的标准 | 第45-46页 |
1.事前申报一般标准 | 第45页 |
2.实体标准 | 第45-46页 |
(二)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案的基本介绍 | 第46-47页 |
(三)滴滴收购案涉及反垄断法的规制问题 | 第47-48页 |
1.滴滴收购案符合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 | 第47页 |
2.网约车的相关市场界定 | 第47-48页 |
3.滴滴收购案的竞争效果分析 | 第48页 |
(四)小结 | 第48-49页 |
五、关于我国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建议 | 第49-56页 |
(一)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 | 第49-50页 |
1.政府放松干预 | 第49-50页 |
2.转变市场竞争监管理念 | 第50页 |
(二)对“先发制人的集中(Pre-emptive Merger)”进行审查和监管 | 第50-52页 |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及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 第52-54页 |
1.在申报标准中增加交易额条款 | 第52-53页 |
2.大数据纳入经营者集中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 第53-54页 |
(四)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行使互联网行业执法调查 | 第54-55页 |
(五)引入行业监督机构参与执法过程 | 第55-56页 |
结语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0页 |
致谢 | 第60-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