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深度合作问题研究--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
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1 绪论 | 第9-15页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9-10页 |
1.1.1 研究背景 | 第9页 |
1.1.2 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1.2 文献综述 | 第10-13页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第10-11页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11-13页 |
1.2.3 文献述评 | 第13页 |
1.3 研究方法 | 第13页 |
1.4 创新点 | 第13-15页 |
2 国地税合作的理论基础 | 第15-18页 |
2.1 流程再造理论 | 第15页 |
2.1.1 流程再造理论的背景 | 第15页 |
2.1.2 流程再造理论的内容 | 第15页 |
2.1.3 流程再造理论在国地税合作中的应用 | 第15页 |
2.2 税收遵从理论 | 第15-16页 |
2.2.1 税收遵从理论的背景 | 第15-16页 |
2.2.2 税收遵从理论的内容 | 第16页 |
2.2.3 税收遵从理论在国地税合作中的应用 | 第16页 |
2.3 协同理论 | 第16-18页 |
2.3.1 协同理论的背景 | 第16-17页 |
2.3.2 协同理论的内容 | 第17页 |
2.3.3 协同理论在国地税合作中的应用 | 第17-18页 |
3 国地税合作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 第18-21页 |
3.1 国地税合作的原因分析 | 第18-19页 |
3.1.1 外部环境的角度 | 第18页 |
3.1.2 税务机关的角度 | 第18-19页 |
3.2 国地税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 第19-21页 |
3.2.1 条件成熟 | 第19页 |
3.2.2 合作基础坚实 | 第19-20页 |
3.2.3 技术有保障 | 第20-21页 |
4 国地税合作案例分析 | 第21-30页 |
4.1 南沙区国地税现状 | 第21-22页 |
4.2 南沙区国地税合作的内容 | 第22-26页 |
4.2.1 实现业务电子化办理 | 第22-23页 |
4.2.2 实现一窗办理、一线咨询 | 第23-25页 |
4.2.3 率先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工作 | 第25页 |
4.2.4 建立国地税廉政监督联合机制 | 第25-26页 |
4.2.5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 第26页 |
4.2.6 推行数字证书全面互认 | 第26页 |
4.3 南沙区国地税合作的成果 | 第26-27页 |
4.3.1 纳税申报方式实现突破 | 第26-27页 |
4.3.2 率先落实“事项全覆盖,业务全通办” | 第27页 |
4.3.3“三代”手续费全流程电子化支付 | 第27页 |
4.4 南沙区国地税合作的影响 | 第27-30页 |
4.4.1 对纳税人的影响 | 第27-28页 |
4.4.2 对税务局的影响 | 第28-29页 |
4.4.3 对地方政府的影响 | 第29-30页 |
5 国地税合作的障碍及原因分析 | 第30-36页 |
5.1 国地税合作的障碍 | 第30-32页 |
5.1.1 纳税服务管理权限划分不平衡 | 第30-31页 |
5.1.2 合作的基础不统一 | 第31页 |
5.1.3 相关税收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第31-32页 |
5.1.4 信息共享不足导致数据不能互通 | 第32页 |
5.2 国地税深度合作障碍的原因分析 | 第32-36页 |
5.2.1 管理模式以及合作能力欠缺 | 第32-33页 |
5.2.2 合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第33-34页 |
5.2.3 缺乏统一规划指导 | 第34页 |
5.2.4 涉税数据需要规整集合 | 第34-36页 |
6 国地税合作的深度路径选择 | 第36-41页 |
6.1 国地税合作服务方面的深度路径选择 | 第36-37页 |
6.1.1 扩大纳税服务合作范围 | 第36页 |
6.1.2 加强国地税人员合作文化的建设 | 第36-37页 |
6.2 国地税合作机制方面的深度路径选择 | 第37-39页 |
6.2.1 规范国地税双方的职责 | 第37-38页 |
6.2.2 协同执法进行税务稽查 | 第38-39页 |
6.3 国地税合作信息方面的深度路径选择 | 第39-41页 |
6.3.1 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建设 | 第39页 |
6.3.2 共享信息以应对风险 | 第39-41页 |
7 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