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3-5页 |
| ABSTRACT | 第5-6页 |
| 引言 | 第10-13页 |
| 第一章 严格证明的基本原理 | 第13-24页 |
| 一、严格证明的概念 | 第13-17页 |
| (一) 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对严格证明概念的界定 | 第13-14页 |
| (二) 严格证明的证据能力 | 第14-17页 |
| 二、严格证明概念的进一步辨析 | 第17-20页 |
| (一)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 第17-19页 |
| (二) 严格证明与证据禁止 | 第19页 |
| (三) 严格证明与自由心证 | 第19-20页 |
| 三、严格证明之意义 | 第20-24页 |
| (一) 有利于发现实体真实 | 第20-21页 |
| (二) 有利于保障人权 | 第21-22页 |
| (三) 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 第22-24页 |
| 第二章 严格证明的证据方法 | 第24-37页 |
| 一、大陆法系的法定证据方法 | 第24-28页 |
| (一) 被告人 | 第24-25页 |
| (二) 证人 | 第25-26页 |
| (三) 鉴定人 | 第26-27页 |
| (四) 勘验 | 第27页 |
| (五) 文书 | 第27-28页 |
| 二、关于我国证据概念和证据种类的考察 | 第28-33页 |
| (一) 我国的证据概念 | 第28-29页 |
| (二) 我国的法定证据种类 | 第29-33页 |
| 三、完善我国证据概念及证据种类的建议 | 第33-37页 |
| (一) 重新界定“证据”概念 | 第33-34页 |
| (二) 调整现有法定证据种类 | 第34-35页 |
| (三) 配备证据调查方法以构建证据运用规则 | 第35-37页 |
| 第三章 严格证明的证据调查程序 | 第37-47页 |
| 一、大陆法系证据调查程序的共通原则 | 第37-41页 |
| (一) 直接审理原则 | 第38-40页 |
| (二) 言词审理原则 | 第40页 |
| (三) 公开审理原则 | 第40-41页 |
| 二、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庭证据调查的考察 | 第41-43页 |
| (一) 法庭举证虚化 | 第41-42页 |
| (二) 法庭质证虚化 | 第42-43页 |
| (三) 法庭认证虚化 | 第43页 |
| 三、完善我国法庭证据调查程序的建议 | 第43-47页 |
| (一) 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 第43-45页 |
| (二) 贯彻审判公开原则并提高当庭宣判比例 | 第45-47页 |
| 第四章 严格证明的适用对象 | 第47-59页 |
| 一、大陆法系严格证明的适用对象 | 第47-50页 |
| (一) 严格证明的适用对象 | 第47-49页 |
| (二) 自由证明的适用对象 | 第49-50页 |
| (三)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适用对象的转化 | 第50页 |
| 二、关于我国严格证明适用对象的考察 | 第50-55页 |
| (一) 关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适用对象划分原则的争鸣 | 第50-52页 |
| (二) 关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适用对象具体划分的争鸣 | 第52-55页 |
| 三、完善我国严格证明适用对象划分的建议 | 第55-59页 |
| (一) 树立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适用对象的划分原则 | 第55-56页 |
| (二) 完善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适用对象的具体划分 | 第56-59页 |
| 结语 | 第59-60页 |
| 参考文献 | 第60-63页 |
| 致谢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