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页 |
导论 | 第9-10页 |
第一章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案例及问题的提出 | 第10-14页 |
第一节 司法实务中之裁判案例 | 第10-11页 |
第二节 案件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及问题的提出 | 第11-14页 |
一、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案件事实的主要特征 | 第11-12页 |
二、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以及问题的提出 | 第12-14页 |
第二章 现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之解读 | 第14-19页 |
第一节 立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之相关规定 | 第14页 |
一、基础性规定 | 第14页 |
二、补充性规定 | 第14页 |
第二节 现有认定规则之解读 | 第14-19页 |
一、《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解读 | 第14-15页 |
二、最高法(2014)民一他字第10号答复解读 | 第15-16页 |
三、《婚姻法》第十七条与第四十一条解读 | 第16-17页 |
四、《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解读 | 第17-18页 |
五、第四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十七条之关系 | 第18-19页 |
第三章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存在之缺陷 | 第19-23页 |
第一节 认证失衡的夫妻共同债务 | 第19-21页 |
一、举证责任分配及责任认定的失衡 | 第19页 |
二、规则过于分散使不同债务种类的结果缺乏可预测性 | 第19-21页 |
第二节 难以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认定的共同债务 | 第21-23页 |
一、无法在解除夫妻关系时同时厘清的夫妻共同债务 | 第21页 |
二、认定比例低的原因 | 第21-22页 |
三、现有认定规则之检讨 | 第22-23页 |
第四章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之完善 | 第23-27页 |
第一节 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之建立 | 第23-24页 |
一、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的必要性 | 第23页 |
二、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相对成熟国家(地区)之成功经验 | 第23页 |
三、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之建议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实现债务分流与举证责任倒置 | 第24-25页 |
一、第四十一条与第二十四条之有机统一 | 第24页 |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中之“举证责任倒置”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之构建 | 第25页 |
一、构建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源自法律事务中之迫切需要 | 第25页 |
二、夫妻财产公示制度可采用之形式 | 第25页 |
第四节 债务审查告知与财产救济制度之建立 | 第25-27页 |
一、债务形成过程中之审查与必要告知 | 第25-26页 |
二、财产救济制度之建立 | 第26-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致谢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