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引言 | 第6-7页 |
第一章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生成与发展的背景 | 第7-16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第7-9页 |
第二节 苏联对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影响 | 第9-11页 |
第三节 对国外民事检察制度的认知 | 第11-16页 |
一、民事检察制度的起源 | 第11-12页 |
二、法国的民事检察制度 | 第12-13页 |
三、德国和日本的民事检察制度 | 第13页 |
四、英国和美国的民事检察制度 | 第13-14页 |
五、苏俄模式的民事检察制度 | 第14-15页 |
六、结论:民事检察制度之普遍存在 | 第15-16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现行制度分析 | 第16-36页 |
第一节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设立基础 | 第16-21页 |
一、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6-18页 |
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法制基础 | 第18-19页 |
三、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基础 | 第19-21页 |
第二节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价值取向 | 第21-23页 |
第三节 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否定说”的评析 | 第23-29页 |
一、检察监督不会损害审判独立 | 第24-25页 |
二、检察监督不会干预当事人的处分权 | 第25-26页 |
三、检察监督不会破坏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 | 第26-27页 |
四、检察监督并不否认诉讼的基本法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 第27-28页 |
五、检察监督不会损害法院对案件的终审权,不会降低诉讼效率 | 第28-29页 |
第四节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对实践的负面影响 | 第29-36页 |
第三章 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设想 | 第36-48页 |
第一节 完善现行的民事抗诉制度 | 第36-39页 |
一、进一步从立法上明确抗诉对象的范围 | 第36-37页 |
二、明确抗诉案件的再审审级 | 第37-38页 |
三、明确抗诉案件的审查、审理期限和法律文书的送达等事项 | 第38页 |
四、明确检察人员在抗诉案件审理中的的职责与权限 | 第38页 |
五、赋予检察机关有限的调查取证权 | 第38-39页 |
六、赋予检察机关调阅审判卷宗的权力 | 第39页 |
第二节 从立法上正式确立检察建议制度 | 第39-41页 |
一、确立检察建议制度的必要性 | 第39-40页 |
二、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 第40-41页 |
三、建立对检察建议的反馈制度 | 第41页 |
第三节 建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制度 | 第41-43页 |
一、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必要性 | 第41-42页 |
二、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 | 第42页 |
三、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 | 第42-43页 |
第四节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 | 第43-48页 |
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法理依据 | 第43-44页 |
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性 | 第44页 |
三、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 | 第44-46页 |
四、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 | 第46-48页 |
结论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致谢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