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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法理分析--兼谈法制现代化话语中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

中文摘要第1-7页
英文摘要第7-9页
前言第9-15页
第一章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概述第15-28页
 第一节 民事诉讼模式的涵义及类型第15-20页
  一、模式第15-16页
  二、民事诉讼模式第16-17页
  三、民事诉讼模式的类型第17-20页
 第二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产生的历史背景第20-25页
 第三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界定第25-28页
第二章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具体分析第28-65页
 第一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理论基础第28-41页
  一、当事人之裁判请求权在民事诉讼法上的实现第28-35页
   (一)、裁判请求权为当事人之宪法性权利第28-31页
   (二)、裁判请求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转化与实现第31-35页
  二、审判权与诉权之冲突与协调第35-41页
   (一)、权利本位范式中的权利与权力第35-37页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的审判权与诉权第37-41页
 第二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法理内容第41-58页
  一、辩论主义第41-49页
   (一)、辩论主义的含义与内容第41-43页
   (二)、辩论主义的发展动向第43-45页
   (三)、协同主义是对辩论主义的修正第45-49页
  二、阐明权第49-54页
   (一)、阐明的含义第49-50页
   (二)、阐明权是协同主义对辩论主义的修正手段第50-52页
   (三)、阐明权与辩论主义对立统一于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第52-54页
  三、诚实信用原则第54-58页
   (一)、诚实信用原则对辩论主义的修正第54-57页
   (二)、诚实信用原则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57-58页
 第三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与当事人之作用机理第58-65页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与协同第59-62页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第59-60页
   (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同第60-62页
  二、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制约与协同第62-65页
   (一)、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制约第62-63页
   (二)、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协同第63-65页
第三章 法制现代化话语中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第65-104页
 第一节 背景解读: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的现状及要求第65-69页
  一、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的界定第65-66页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的现状及要求第66-69页
 第二节 重构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必要性分析第69-84页
  一、克服现行民诉法所构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弊端的要求第69-73页
  二、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第73-74页
  三、法律全球化下各国民事诉讼法趋同的要求第74-76页
  四、市场经济体制及民事诉讼内在规律的要求第76-79页
  五、民事诉讼理论发展的要求第79-84页
 第三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第84-104页
  一、我国民事诉讼不应选择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第85-90页
  二、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应是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第90-104页
   (一)、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功能与优势第90-93页
   (二)、是当今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共同发展趋势第93-101页
   (三)、选择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第101-104页
第四章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统领之下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第104-135页
 第一节 重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背景解读第104-110页
  一、审前准备程序之功能第104-106页
  二、我国审前准备程序之现状第106-109页
  三、从诉讼模式角度探寻审前准备程序弊端及对其加以重构第109-110页
 第二节 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选择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原因分析第110-112页
  一、是各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共同发展趋势第110-111页
  二、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第111-112页
 第三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中当事人与法官之作用分担第112-114页
  一、当事人主要进行实体性准备,也包括程序性准备第112-113页
  二、法官主要进行程序性准备,也包括实体性准备第113-114页
 第四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内容的重构第114-135页
  一、明确争点第114-117页
  二、固定证据第117-129页
   (一)、证据收集第118-124页
   (二)、证据交换第124-129页
  三、法院调解第129-135页
余论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现状第135-146页
 第一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有所体现第135-138页
  一、民事司法解释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要求第135-136页
  二、民事司法改革一定程度上在向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发展第136-138页
 第二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生长环境分析第138-143页
  一、受移植环境的不完善第138-139页
  二、法官职业化程度不高第139-141页
  三、与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相适应的诉讼观念环境的缺乏第141-143页
 第三节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确立需要一些配套措施第143-146页
  一、完善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生长的制度环境第143-144页
  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第144-145页
  三、培养人们的现代诉讼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第145-146页
结语第146-148页
参考文献第148-153页
后记第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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