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0-12页 |
二、研究方法与文献 | 第12-13页 |
三、论文结构 | 第13页 |
四、论文中法律术语的使用 | 第13页 |
第一章 《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保护先预购人的法理基础 | 第13-28页 |
第一节 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 | 第14-18页 |
一、国内外学者观点综述 | 第14-15页 |
二、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性质分析:兼论国内外学者观点 | 第15-18页 |
三、小结:预告登记制度的应有之义 | 第18页 |
第二节 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理论分析 | 第18-24页 |
一、预告登记的一般效力 | 第18-22页 |
二、预告登记的特别效力 | 第22-24页 |
第三节 我国《物权法》预告登记的效力 | 第24-28页 |
一、预告登记具有权利保全效力 | 第24-25页 |
二、预告登记期间的处分行为:绝对无效主义 | 第25-26页 |
三、预告登记与国家公权力的关系:没有明确 | 第26页 |
四、预告登记的效力期间:3 个月抑或2 年 | 第26-28页 |
第二章 预告登记的实践:商品房预售登记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28-32页 |
第一节 现行法中的预售登记:预售登记制度的内涵 | 第28-29页 |
第二节 预售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 | 第29-31页 |
一、二者性质不同 | 第29-30页 |
二、二者效力不同 | 第30页 |
三、二者强制性不同 | 第30页 |
四、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 第30页 |
五、二者是否公示不同 | 第30-31页 |
第三节 小结:预售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31-32页 |
第三章 《物权法》视野下预售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制度接轨 | 第32-42页 |
第一节 制度接轨的理论构思 | 第32-35页 |
一、基本思路及其分析 | 第33-34页 |
二、现有途径:上海模式 | 第34页 |
三、笔者的选择 | 第34-35页 |
第二节 《物权法》下实现制度接轨的具体措施 | 第35-42页 |
一、坚持现行法的预售许可登记制度 | 第36页 |
二、明确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效力 | 第36-37页 |
三、建立预售合同登记底簿制度 | 第37-39页 |
四、完善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 第39-40页 |
五、实现登记角色的转变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7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7-48页 |
后记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