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页 |
导论 | 第7-9页 |
第一章 孤儿作品的内涵与外延 | 第9-13页 |
第一节 孤儿作品的概念 | 第9-10页 |
第二节 孤儿作品的范围界定 | 第10-11页 |
一、关于孤儿作品的分类 | 第10页 |
二、孤儿作品范围的界定 | 第10-11页 |
第三节 孤儿作品的产生原因 | 第11-13页 |
一、著作权自动取得是孤儿作品产生的根本原因 | 第12页 |
二、漫长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加剧了孤儿作品的形成 | 第12页 |
三、互联网的普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孤儿作品大量产生的催化剂 | 第12-13页 |
第二章 建立孤儿作品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 第13-16页 |
第一节 孤儿作品存在所引发的社会和法律问题 | 第13-14页 |
第二节 建立孤儿作品保护及利用制度的立法宗旨 | 第14页 |
第三节 信息化时代加强孤儿作品制度的必要性 | 第14-16页 |
第三章 西方国家孤儿作品的制度保护模式 | 第16-22页 |
第一节 美国的限制救济制度 | 第16-17页 |
一、美国2008年议案管理孤儿作品的主要思想 | 第16页 |
二、限制救济制度的适用 | 第16-17页 |
三、美国议案的优缺点及可借鉴之处 | 第17页 |
第二节 加拿大及日韩国家对利用孤儿作品的强制许可制度 | 第17-18页 |
一、加拿大及日韩国家的强制许可制度 | 第17-18页 |
二、强制许可制度的利弊分析 | 第18页 |
第三节 欧盟的特许授权与集体管理组织授权相结合的方式 | 第18-20页 |
一、ARROW项目即版权信息与孤儿作品登记的产生 | 第18-19页 |
二、版权信息与孤儿作品登记项目的特点及建设效益 | 第19页 |
三、欧盟模式更加值得借鉴 | 第19-20页 |
第四节 谷歌和解协议 | 第20-22页 |
第四章 建立我国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探索 | 第22-28页 |
第一节 我国孤儿作品制度的现状 | 第22-24页 |
一、对《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继承法》第三十二条的分析 | 第22-23页 |
二、评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 第23-24页 |
第二节 我国建立孤儿作品利用模式的基本原则 | 第24-26页 |
一、制度模式的建立应与国际公约保持一致 | 第24-25页 |
二、孤儿作品模式的选择应与《著作权法》相融合 | 第25页 |
三、解决孤儿作品的利用问题需要行政公权力的积极介入 | 第25页 |
四、孤儿作品问题的解决方案应尽量减少成本 | 第25-26页 |
第三节 我国孤儿作品保护及利用模式的建立 | 第26-28页 |
一、关于孤儿作品保护及利用模式的立法完善 | 第26页 |
二、设立管理孤儿作品的特别行政机构 | 第26-27页 |
三、建立孤儿作品的著作权时效消灭制度 | 第27-28页 |
结语 | 第28-29页 |
注释 | 第29-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3页 |
后记 | 第33-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