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 第5-7页 |
第一部分 中国法律援助立法的必要性 | 第7-16页 |
一、 实现宪法原则和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亟待法律援助法的保障 | 第7-8页 |
二、 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 | 第8-9页 |
三、 制定法律援助法以履行国际义务 | 第9-10页 |
四、 中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法 | 第10-11页 |
五、 法律援助立法有助于法律援助机构的健全和经费保障 | 第11-12页 |
六、 通过法律援助法体现法律援助程序的“四统一”原则 | 第12-13页 |
七、 通过立法规范、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工作衔接关系 | 第13-14页 |
八、 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的承担需要立法规范 | 第14-15页 |
九、 通过立法赋予、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对社会团体和院校的 | 第15-16页 |
第二部分 中国法律援助立法的条件与时机 | 第16-20页 |
一、 法律援助立法条件的具备 | 第16-18页 |
二、 法律援助立法时机的成熟 | 第18-20页 |
第三部分 中国法律援助法的应有内容 | 第20-41页 |
一、 法律援助对象的界定 | 第20-24页 |
二、 法律援助范围的确定 | 第24-27页 |
三、 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 | 第27-33页 |
四、 法律援助的实施 | 第33-37页 |
五、 法律援助人员法律责任的设定 | 第37-41页 |
第四部分 《法律援助条例》内容与本文理论探讨内容的比较 | 第41-45页 |
结 论 | 第45-46页 |
注 释 | 第46-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2页 |
论文摘要(中文) | 第52-54页 |
论文摘要(英文) | 第54页 |
后 记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