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序言 | 第8-11页 |
一、问题的提出之“SEC诉德勤”案 | 第8-9页 |
二、域外取证法律冲突之表现 | 第9页 |
三、证据法维度下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平衡 | 第9-10页 |
四、我国域外取证应当何去何从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域外取证概述 | 第11-27页 |
第一节 两大法系之域外取证 | 第11-14页 |
第二节 证明责任视角的大陆法系域外取证行为性质分析 | 第14-16页 |
第三节 域外取证的表现形式 | 第16-27页 |
一、非司法协助方式之直接取证 | 第16-19页 |
二、司法协助方式之间接取证 | 第19-27页 |
第二章 域外取证法律冲突之分解与剖析 | 第27-56页 |
第一节 域外取证法律冲突之复杂性 | 第27-28页 |
第二节 域外取证法律冲突之表现及原因 | 第28-36页 |
一、域外取证的对象范围与使用范围 | 第28-31页 |
二、域外取证的主体 | 第31-33页 |
三、域外取证的法律适用 | 第33-34页 |
四、美国审前证据开示制度 | 第34-36页 |
第三节 各国调查取证制度以及对美国域外审前证据开示的反应 | 第36-52页 |
一、英国与审前证据开示 | 第36-40页 |
二、法国与美国审前证据开示 | 第40-48页 |
三、德国与美国审前证据开示 | 第48-51页 |
四、澳大利亚与美国审前证据开示 | 第51-52页 |
第四节 冲突的附属物——障碍立法 | 第52-56页 |
一、障碍立法的积极意义 | 第52-53页 |
二、障碍立法的消极意义 | 第53-54页 |
三、障碍立法与管辖权 | 第54-56页 |
第三章 域外取证法律冲突的协调 | 第56-71页 |
第一节 海牙取证公约 | 第56-65页 |
一、公约之历史与目的 | 第56-59页 |
二、公约主要内容 | 第59页 |
三、公约的评价 | 第59-65页 |
第二节 公约与其他区域取证公约比较 | 第65-68页 |
一、公约与《欧盟域外取证规则》 | 第66-67页 |
二、公约与美洲国家间域外取证公约体系 | 第67-68页 |
第三节 国内法律制度调整 | 第68-71页 |
一、两大法系取证制度的借鉴与融合 | 第68-69页 |
二、各国对于域外取证冲突之软化与让步 | 第69-71页 |
第四章 我国域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 | 第71-82页 |
第一节 我国证据收集制度 | 第71-74页 |
一、我国证据收集制度的立法演变 | 第71-72页 |
二、我国域外取证的法律渊源 | 第72-73页 |
三、我国域外取证的司法实践情况 | 第73-74页 |
第二节 我国域外取证法律冲突的理论反思 | 第74-77页 |
一、冲突正义维度——开放性的法律适用思维 | 第75-76页 |
二、实体正义维度——当事人利益主导的法律适用思维 | 第76-77页 |
三、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兼顾——法律适用的终极公平 | 第77页 |
第三节 优化调整我国域外取证法律冲突的具体设计 | 第77-82页 |
一、建立完善我国国内民商事调查取证制度 | 第78-80页 |
二、调整改进我国民商事域外取证法律制度 | 第80-81页 |
三、完善国内取证法律体系与域外取证法律制度相妥当对接的协调机制 | 第81-82页 |
结语 | 第82-83页 |
参考文献 | 第83-88页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 | 第88-89页 |
致谢 | 第89-9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