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2-3页 |
| Abstract | 第3页 |
| 引言 | 第6-8页 |
| 一、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概述 | 第8-13页 |
| (一)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8-11页 |
| 1、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8页 |
| 2、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分歧 | 第8-11页 |
| 3、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内涵 | 第11页 |
| (二)我国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现状及评析 | 第11-13页 |
| 1、立法现状 | 第11-12页 |
| 2、立法评析 | 第12-13页 |
| 二、我国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3-18页 |
| (一)善意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 | 第13-14页 |
| 1、未明确区分特殊商事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的善意认定标准 | 第13-14页 |
| 2、未对不动产和动产的善意认定标准作区别规定 | 第14页 |
| (二)抵押权善意取得无法适用支付合理对价要件 | 第14-16页 |
| (三)抵押权善意取得须以债权行为有效为要件 | 第16-17页 |
| (四)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瑕疵 | 第17-18页 |
| 1、以形式审查为主的登记制度不利于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 | 第17页 |
| 2、土地与建筑物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 | 第17-18页 |
| 三、我国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18-26页 |
| (一)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善意的认定标准 | 第18-21页 |
| 1、严格区分特殊商事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的善意认定标准 | 第18-20页 |
| 2、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认定标准作区别规定 | 第20-21页 |
| (二)不宜类推适用支付合理价格要件 | 第21页 |
| (三)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应当结合抵押权的从属性 | 第21-24页 |
| (四)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 第24-26页 |
| 1、建立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制度 | 第24-25页 |
| 2、应当统一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 第25-26页 |
| 结语 | 第26-27页 |
| 注释 | 第27-30页 |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 致谢 | 第32-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