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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制度研究

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11页
导论第11-13页
一、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法律内涵第13-18页
 (一) 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13-14页
 (二) 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法定情形第14-18页
二、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律内涵第18-23页
 (一) 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18-19页
 (二) 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定情形第19-23页
  1. 被执行主体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第19-20页
  2. 被执行主体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第20页
  3. 被执行主体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第20-21页
  4. 被执行主体无财产清偿债务,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的第21-23页
  5. 被执行主体不能如期履行法律义务,有执行担保人的第23页
  6.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第23页
三、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辨证关系第23-25页
 (一) 两者的联系第23-24页
 (二) 两者的区别第24-25页
四、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理论依据第25-27页
五、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序设计第27-32页
 (一) 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的启动第28-29页
 (二) 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审查机构第29-30页
 (三) 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举证责任分配第30页
 (四) 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具体程序第30-32页
 (五) 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权利救济第32页
六、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第32-38页
 (一) 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可以变更或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第33页
 (二) 被执行人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33-34页
 (三) 案外人有妨碍民事执行的行为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可以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主体第34-35页
 (四) 明显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权利人利益的情形,可以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35-36页
 (五) 关于能否连续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问题第36-38页
结语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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