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摘要 | 第5-6页 |
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3-27页 |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第13-19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19-25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25-27页 |
第一章 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产生及各国实践 | 第27-59页 |
第一节 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产生 | 第27-35页 |
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产生的历史背景 | 第28-29页 |
二、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产生 | 第29-31页 |
三、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与现状 | 第31-35页 |
第二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海洋油污基金 | 第35-44页 |
一、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 | 第36-39页 |
二、加拿大船源油污基金 | 第39-43页 |
三、新西兰油污基金 | 第43-44页 |
第三节 我国建立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第44-59页 |
一、储备溢油应急资金 | 第45-46页 |
二、向油污受害人提供社会化救济 | 第46-49页 |
三、平衡各方利益 | 第49-51页 |
四、弥补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之不足 | 第51-59页 |
第二章 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 | 第59-89页 |
第一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概念与特征 | 第59-65页 |
一、海洋油污基金的概念 | 第59-61页 |
二、海洋油污基金的特征 | 第61-65页 |
第二节 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法理探析 | 第65-75页 |
一、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正义性分析 | 第65-71页 |
二、海洋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 第71-75页 |
第三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法律性质 | 第75-89页 |
一、对政府性基金说的评析 | 第76-79页 |
二、对信托基金说的评析 | 第79-80页 |
三、比较法视角: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的法律性质 | 第80-83页 |
四、本文观点 | 第83-89页 |
第三章 海洋油污基金信托管理模式 | 第89-113页 |
第一节 信托与海洋油污基金信托 | 第89-97页 |
一、英美法下信托的含义 | 第90-92页 |
二、我国法下信托的含义 | 第92-93页 |
三、海洋油污基金信托法律关系 | 第93-97页 |
第二节 采用信托模式管理海洋油污基金的理由 | 第97-103页 |
一、解决基金管理人法律地位之困境 | 第97-100页 |
二、有利于油污损害纠纷的解决和基金的管理 | 第100-101页 |
三、有利于保障基金申请人权利的实现和诉讼程序的完善 | 第101-103页 |
第三节 海洋油污基金信托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 | 第103-113页 |
一、国家所享有的权利 | 第103-106页 |
二、基金管理人所享有的权利 | 第106-110页 |
三、基金申请人所享有的权利 | 第110-113页 |
第四章 海洋油污基金的资金征收 | 第113-183页 |
第一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资金来源与资金结构 | 第114-127页 |
一、国外相关基金的资金来源 | 第114-116页 |
二、海洋油污基金的资金来源 | 第116-124页 |
三、海洋油污基金的结构 | 第124-127页 |
第二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征收原则 | 第127-132页 |
一、法定原则 | 第127-130页 |
二、公平原则 | 第130-131页 |
三、效率原则 | 第131-132页 |
第三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缴纳义务人 | 第132-140页 |
一、缴纳义务人的确定 | 第132-137页 |
二、向不享有责任限制权利的主体征收基金的合理性分析 | 第137-140页 |
第四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征收对象 | 第140-154页 |
一、原油和石油产品 | 第141-145页 |
二、持久性油类和非持久性油类 | 第145-148页 |
三、重油和轻油 | 第148-149页 |
四、我国海洋油污基金征收对象之选择 | 第149-154页 |
第五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课征数量、征收标准与征收限额 | 第154-183页 |
一、课征数量 | 第156-159页 |
二、征收标准 | 第159-167页 |
三、油轮分级征收标准设置 | 第167-178页 |
四、征收限额 | 第178-183页 |
第五章 海洋油污基金的使用 | 第183-235页 |
第一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支付范围 | 第183-198页 |
一、政府行政机关支出的溢油应急费用 | 第185-187页 |
二、责任人无能力或者无需支付的污染损害赔偿金 | 第187-197页 |
三、特殊财政支出 | 第197-198页 |
第二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支付条件 | 第198-213页 |
一、油污损害结果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我国水域 | 第199-203页 |
二、索赔人申请款项源于特定的油污事故 | 第203-208页 |
三、受害人穷尽其它救济手段仍无法获偿 | 第208-212页 |
四、索赔人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 | 第212页 |
五、海洋油污基金资金有一定结余 | 第212-213页 |
第三节 海洋油污基金支付限额的影响因素 | 第213-219页 |
一、海洋油污损害现状对基金支付限额的影响 | 第214-216页 |
二、油污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限额对基金支付限额的影响 | 第216-218页 |
三、海洋油污基金征收额对基金支付限额的影响 | 第218-219页 |
第四节 海洋油污基金的代位求偿权 | 第219-235页 |
一、海洋油污基金代位求偿权之本质 | 第220-224页 |
二、海洋油污基金代位求偿权之行使 | 第224-230页 |
三、海洋油污基金代位求偿权之诉讼时效 | 第230-235页 |
结论 | 第235-241页 |
参考文献 | 第241-263页 |
附录Ⅰ 国际油污基金大事记 | 第263-265页 |
附录Ⅱ 油轮运输安全评价专家调查表 | 第265-269页 |
附录Ⅲ 油轮防污染安全因素隶属度调查表 | 第269-275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第275-277页 |
致谢 | 第277-283页 |
作者简介 | 第283-28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