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不安抗辩权基础理论 | 第9-13页 |
(一) 不安抗辩制度的起源 | 第9-10页 |
(二) 大陆法系各国对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 第10页 |
(三) 不安抗辩权制度的立法意义 | 第10-13页 |
1.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公平原则的要求 | 第11页 |
2.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效益原则的要求 | 第11页 |
3. 不安抗辩制度体现了法律对安全价值的重视,也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机制 | 第11页 |
4. 不安抗辩权制度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价值目标相符 | 第11-13页 |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 第13-19页 |
(一)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 第13页 |
(二) 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 | 第13-15页 |
1. 买卖合同 | 第13-14页 |
2. 租赁合同 | 第14页 |
3. 承揽合同 | 第14-15页 |
(三) 不安抗辩权行使期间为合同成立后至后履行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前 | 第15页 |
(四) 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 第15-18页 |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第16-17页 |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 第17页 |
3. 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 第17-18页 |
4.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18页 |
(五) 不安事由需危及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 | 第18-19页 |
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 第19-23页 |
(一) 先履行方的举证义务 | 第19-21页 |
(二) 先履行方的通知义务 | 第21-23页 |
四、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 第23-27页 |
(一) 先履行方中止合同的履行 | 第23页 |
(二) 后履行方提供履约担保 | 第23-24页 |
1. 担保的程序 | 第23-24页 |
2. 提供担保的合理期限 | 第24页 |
3. 担保的形式 | 第24页 |
(三) 双方恢复合同的履行 | 第24页 |
(四) 解除合同 | 第24-25页 |
(五) 后履行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25-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1页 |
致谢 | 第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