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概述 | 第10-15页 |
(一) 弱势当事人的概述 | 第10-14页 |
1. 弱势当事人的概念界定 | 第10-11页 |
2. 弱势当事人的形成原因 | 第11-12页 |
3. 弱势当事人的构成 | 第12-13页 |
4. 弱势当事人的共同特征 | 第13-14页 |
(二) 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界定 | 第14-15页 |
二、研究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独立价值 | 第15-22页 |
(一) 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法理基础 | 第15-20页 |
1. 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 | 第15-16页 |
2. 追求实质正义以体现社会公平 | 第16-17页 |
3. 特别保护与平等原则的和谐统一 | 第17-18页 |
4. 在我国特有诉讼模式下对法官职权的合理分配 | 第18-19页 |
5. 对法官中立的诠释 | 第19-20页 |
(二) 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现实意义 | 第20-22页 |
1. 促进程序性和谐,诉讼层面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 第20页 |
2. 现实性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 | 第20页 |
3. 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 第20-21页 |
4. 提升普通民众对司法救济的信任度,维护社会稳定 | 第21-22页 |
三、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域外考察 | 第22-26页 |
(一) 起诉阶段注重程序审查 | 第22-23页 |
(二) 举证责任的分配上考虑与证据距离和待证事实证明的难易 | 第23页 |
(三) 释明制度较为完善 | 第23-24页 |
(四) 司法救助制度规定详细 | 第24-26页 |
四、我国对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现状 | 第26-31页 |
(一) 我国的现行规定 | 第26-28页 |
(二) 具体缺陷 | 第28-31页 |
五、弱势当事人程序救助的立法建议 | 第31-42页 |
(一) 建立立案阶段的救助 | 第31-32页 |
(二) 完善地域管辖制度 | 第32-35页 |
(三) 科学分配举证责任 | 第35-36页 |
(四) 强化法官的释明权 | 第36-38页 |
(五) 完善新的司法救助制度 | 第38-40页 |
(六) 建立执行阶段的程序救助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附录 | 第46-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