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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大理院及其民事判解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1页
导论第11-20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11-14页
 二、目前的研究成果第14-18页
 三、关于本文的结构安排第18-20页
第一章 大理院在清末的设立第20-56页
 一、清末修律活动第21-34页
  (一) 修律的背景第21-25页
  (二) 修律的宗旨和内容第25-33页
  (三) 修律对民初大理院的影响第33-34页
 二、司法独立背景下的大理院第34-56页
  (一) 清末的司法独立观念第34-38页
  (二) 大理院的设立与职权第38-40页
  (三) 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第40-47页
  (四) 司法独立在民国时期的演变第47-56页
第二章 民初大理院与《大清民律草案》第56-85页
 一、近代民法学与《大清民律草案》第56-67页
  (一) 近代法学知识与法学观念在中国的传播第56-60页
  (二) 近代民法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第60-63页
  (三) 法学名词传入中国的方式第63-64页
  (四) 中国近代民法学的诞生与成果第64-67页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大清民律草案》第67-72页
  (一) 传统社会中,法律制度的非中心地位第67-68页
  (二) 宗族伦理与近代个人自由、人人平等原则的冲突第68-72页
 三、《大清民律草案》的编订及对民初大理院的影响第72-85页
  (一) 修订民律问题的提出第72-77页
  (二) 《大清民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评价第77-83页
  (三) 民律草案对民初大理院的影响第83-85页
第三章 民初大理院的机构与法官第85-101页
 一、民初大理院的设置与地位第85-89页
  (一) 民初大理院设置的法律依据第85-88页
  (二) 民初大理院的法律地位第88-89页
 二、民初大理院的组织与职权第89-97页
  (一) 大理院的内部组织第90-93页
  (二) 大理院的职权第93-97页
 三、民初大理院的法官独立第97-101页
  (一) 法官选任第98页
  (二) 法官的精神独立第98-99页
  (三) 法官独立审判个案第99-100页
  (四) 法官职禄保障第100-101页
第四章 民初大理院民事判例适用的法律渊源(上)第101-132页
 一、民事法律渊源及援引次序第101-112页
  (一) 以判例确认民事法律渊源第101-103页
  (二) 以判例确认民事法律渊源的援引次序第103-112页
 二、大理院对制定法的适用:以对前清现行律的适用和改造为视角第112-121页
  (一) 对民国政府民事法令的遵行第112-114页
  (二) 对前清律令中民事规范的沿用第114-121页
 三、对传统民事习惯的适用:以习惯法适用规则的设立及其适用为视角第121-132页
  (一) 习惯与习惯法第121-122页
  (二) 习惯法构成要件分析第122-124页
  (三) 民初大理院确立习惯采用的标准第124-128页
  (四) 民初大理院基于公共秩序利益对习惯的适用第128-132页
第五章 民初大理院民事判例适用的法律渊源(下)第132-148页
 一、对民法条理的适用:以"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为视角第132-140页
  (一)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第132-134页
  (二) 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第134-140页
 二、民事判例在法学方法上的运用第140-148页
  (一) 以"例"破"律"第140-141页
  (二) 类型化法学思维的运用第141-142页
  (三) 赋予传统概念以近代民法含义第142页
  (四) 解释、类比的运用第142-143页
  (五) 导入近代民法权利类型第143-144页
  (六) "类推"方法的运用第144-145页
  (七) 调整律文的适用范围第145-148页
第六章 民初大理院的民事判解制度第148-187页
 一、大理院的民事判解制度第148-168页
  (一) 判解的内容第148-150页
  (二) 民事判解制度的内容第150-157页
  (三) 民事判解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第157-162页
  (四) 民事判解制度的性质第162-168页
 二、民初大理院判例制度与相关制度的比较第168-187页
  (一) 来自传统文化的因子:与中国传统判例制度比较第168-175页
  (二) "判例"名称的暗合:与英美判例法的比较第175-182页
  (三) 根植于大陆法系法律传统: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比较第182-187页
第七章 民初大理院民事判解制度的影响第187-210页
 一、民事判解制度对民法制定的影响第187-203页
  (一) 对民国《民律草案》的影响第187-190页
  (二) 对制定"民国民法"的影响第190-203页
 二、民事判解制度对台湾地区法制的影响第203-210页
  (一) 台湾地区现行判例制度的由来与发展变化第203-207页
  (二) 台湾地区现行判例制度的地位与作用第207-208页
  (三) 民事判解制度流变于台湾地区的启示第208-210页
第八章 民初大理院及其民事判解制度的启示第210-222页
 一、对我国大陆地区审判独立的启示第210-213页
  (一) 民初大理院对审判独立的坚持与追求第210-211页
  (二) 大陆地区审判独立的评判及改进第211-213页
 二、对我国大陆地区法律解释与法制统一的借鉴第213-216页
  (一) 民初大理院统一解释法令制度的历史作用第213-214页
  (二) 我国大陆地区法律解释的现状与问题第214-216页
 三、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启示第216-222页
  (一) 积极稳妥地推进民法典的制定第217-219页
  (二) 民主科学地制定民法典第219-222页
参考文献第222-234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234-236页
后记第236-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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