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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告登记制度探析

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一房二卖”的困境第10-12页
第二章 预告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第12-16页
    第一节 预告登记的起源第12页
    第二节 预告登记的概念第12-13页
    第三节 预告登记的性质第13-16页
        一、 具有临时性第13-14页
        二、 兼具债权性与物权性第14-15页
        三、 具有从属性第15-16页
第三章 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状况及缺陷第16-22页
    第一节 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状况第16-18页
        一、 《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规定第16页
        二、 《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第16-17页
        三、 《物权法》颁布之后的相关规定第17-18页
    第二节 我国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第18-22页
        一、 预告登记发生条件的局限性第18-19页
        二、 预告登记适用范围的局限性第19页
        三、 预告登记效力的局限性第19-20页
        四、 预告登记义务人抗辩权的缺失第20-21页
        五、 预告登记消灭事由不足、涂销程序缺失第21-22页
第四章 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第22-33页
    第一节 完善预告登记发生条件之规定第22-24页
        一、 预告登记发生条件的比较法考察第22-23页
        二、 扩充预告登记的发生条件第23-24页
    第二节 完善预告登记适用范围之规定第24-26页
        一、 预告登记适用范围的比较法考察第24页
        二、 扩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第24-26页
    第三节 完善预告登记效力之规定第26-30页
        一、 预告登记效力的比较法考察第26-27页
        二、 增加预告登记的效力第27-29页
        三、 明确保全权利效力的相对性第29-30页
    第四节 增设预告登记义务人享有抗辩权之规定第30-31页
        一、 预告登记义务人享有抗辩权的比较法考察第30页
        二、 预告登记义务人应当享有抗辩权第30-31页
    第五节 完善预告登记消灭事由及涂销程序之规定第31-33页
        一、 比较法考察第31页
        二、 细化预告登记消灭事由的规定第31-32页
        三、 增设预告登记涂销的程序性规定第32-33页
结语第33-34页
参考文献第34-36页
致谢第36-37页
附件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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