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送程序的制度完善研究
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7-10页 |
第一章 扭送概述 | 第10-16页 |
第一节 扭送的内涵及外延 | 第10-12页 |
一、扭送的概念 | 第10页 |
二、扭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第10-12页 |
第二节 扭送的历史沿革 | 第12-13页 |
一、我国封建法律制度中的私人捕告制度 | 第12-13页 |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扭送制度的发展 | 第13页 |
第三节 扭送独立存在的意义 | 第13-16页 |
一、提高公民依法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参与度 | 第14页 |
二、提高司法效率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扭送的法律性质 | 第16-24页 |
第一节 域外类扭送制度的考查 | 第16-20页 |
一、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类扭送制度 | 第16-18页 |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类扭送制度 | 第18-19页 |
三、日本“对现行犯的逮捕”制度 | 第19-20页 |
第二节 我国扭送的特征及法律性质 | 第20-24页 |
一、扭送的特征 | 第20-21页 |
二、关于扭送性质的各种学说 | 第21-24页 |
第三章 现行立法中扭送程序的设计及存在的缺陷 | 第24-31页 |
第一节 现行立法中扭送程序的设计 | 第24-27页 |
一、扭送的主体设计 | 第24页 |
二、扭送的接收机关设置 | 第24页 |
三、扭送的对象 | 第24-26页 |
四、扭送的客观方面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扭送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 | 第27-31页 |
一、扭送的接收机关设置不合理 | 第27-28页 |
二、扭送的手段缺乏限制 | 第28-29页 |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明 | 第29页 |
四、当事人权利缺乏救济途径 | 第29-30页 |
五、扭送程序流程的缺失 | 第30-31页 |
第四章 扭送程序的立法完善对策 | 第31-44页 |
第一节 排除法院作为扭送的接收机关 | 第31页 |
第二节 扭送的暴力程度应设置“必要限度” | 第31-33页 |
一、“扭”过程中的暴力限制 | 第31-32页 |
二、“送”过程中的手段限制 | 第32-33页 |
第三节 明确扭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33-37页 |
一、扭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 第33-35页 |
二、扭送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第35-37页 |
第四节 健全扭送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 | 第37-38页 |
一、现有的救济途径 | 第37页 |
二、设立扭送专项补偿基金 | 第37-38页 |
第五节 对我国扭送程序的设计探讨 | 第38-44页 |
一、发觉并鉴别是否属于可扭送情形 | 第38-39页 |
二、判别有无扭送主体资格和扭送行为能力 | 第39页 |
三、实施扭送 | 第39-42页 |
四、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接收处理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