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1页 |
一、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现有路径概述 | 第11-13页 |
(一)ICSID中心仲裁概述 | 第11-12页 |
(二)UNCITRAL国际投资仲裁 | 第12-13页 |
二、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新路径之探索——投资法庭 | 第13-15页 |
三、现有投资仲裁制度与欧盟投资法院体系之比较 | 第15-32页 |
(一)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裁判者独立性和公正性比较 | 第15-18页 |
1. 投资仲裁路径中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要求 | 第15-17页 |
2. TTIP投资法庭路径中法官的独立性、公正性要求 | 第17-18页 |
(二)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审理期限问题之比较 | 第18-23页 |
1. ICSID中心仲裁路径中的审理期限问题 | 第19-21页 |
2. 非ICSID中心仲裁路径中的审限要求 | 第21-22页 |
3. 投资法院路径中的审限规定 | 第22-23页 |
(三)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透明度问题之对比 | 第23-26页 |
1. ICSID中心仲裁路径中的透明度制度 | 第23-24页 |
2. UNCITRAL临时仲裁路径中的透明度规则 | 第24-25页 |
3. 投资法庭体系下的高标准透明度要求 | 第25-26页 |
(四)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监督机制比较 | 第26-29页 |
1. ICSID体系下的裁决监督机制 | 第26-27页 |
2. 非ICSID仲裁的监督机制 | 第27-28页 |
3. 投资法庭体系下的监督机制 | 第28-29页 |
(五)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比较 | 第29-32页 |
1. ICSID中心仲裁路径下承认和执行机制 | 第29-30页 |
2. 非ICSID仲裁路径下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机制 | 第30-31页 |
3. 投资法庭体系下裁判的承认和执行机制 | 第31-32页 |
四、投资法院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第32-41页 |
(一)可能性分析 | 第32-36页 |
1. 多边投资体系的发展历程——程序性多边规则具有更高的接受可能 | 第32-34页 |
2. 上诉法庭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 第34-35页 |
3. 投资法庭裁判具有可执行性 | 第35-36页 |
(二)困难性分析 | 第36-41页 |
1. 多边条约谈判的复杂性 | 第36-37页 |
2. 多边投资法庭在短时间内不能有效取代现有投资仲裁体系 | 第37页 |
3. 国际法官改选制度存在固有的缺陷 | 第37-38页 |
4. 和解程序的透明度问题 | 第38-39页 |
5. 上诉法庭审理期限时间规定过短且人数过少 | 第39-40页 |
6. 投资法院上诉机构的审理范围问题。 | 第40-41页 |
(三)结论 | 第41页 |
五、我国与欧盟投资法院制度 | 第41-46页 |
(一)我国在现有国际投资仲裁路径下的实践情况 | 第41-43页 |
(二)我国应如何应对欧盟的投资法院体系 | 第43-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