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一、本文选题意义 | 第10-11页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第11页 |
三、本文主题及论证思路 | 第11-13页 |
第一章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基本理论与存在的问题 | 第13-26页 |
第一节 董事对公司的责任:本文研究范围的界定 | 第13-15页 |
一、董事责任的概念与类型 | 第13-14页 |
二、董事对公司责任的性质 | 第14-15页 |
三、董事对公司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15页 |
第二节 董事对公司责任的追究制度 | 第15-18页 |
一、公司内部处罚 | 第15-16页 |
二、公司直接诉讼 | 第16-17页 |
三、股东派生诉讼 | 第17页 |
四、小结 | 第17-18页 |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 | 第18-26页 |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 | 第18-21页 |
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的基本途径与问题 | 第21-26页 |
第二章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内部行政处罚制度 | 第26-35页 |
第一节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内部行政处罚的基本形式 | 第26-28页 |
一、经济处罚 | 第26-27页 |
二、行政处分 | 第27-28页 |
三、禁入限制 | 第28页 |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侧重内部行政处罚的原因 | 第28-33页 |
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选任方式的特殊性 | 第29-31页 |
二、国资监管机构缺乏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追究董事责任的动力 | 第31-33页 |
第三节 董事责任追究侧重内部行政处罚的评价 | 第33-35页 |
一、内部行政处罚存在的合理性 | 第33-34页 |
二、过于依赖内部行政处罚的弊端 | 第34-35页 |
第三章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 | 第35-41页 |
第一节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国有独资公司中适用的困境 | 第35-38页 |
一、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派生诉讼的内在需求 | 第36-37页 |
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运用的缺失 | 第37-38页 |
第二节 股东派生诉讼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中的运用 | 第38-41页 |
一、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股东派生诉讼的职责 | 第38-39页 |
二、建立使股东派生诉讼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 | 第39-41页 |
第四章 公益诉讼制度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追究 | 第41-48页 |
第一节 公益诉讼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社会监督 | 第41-44页 |
一、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进行社会监督的必要性 | 第41-42页 |
二、公益诉讼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社会监督 | 第42-44页 |
第二节 以确定原告为重点的公益诉讼制度构建 | 第44-48页 |
一、检察机关应当成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主体 | 第44-46页 |
二、公民应当成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主体 | 第46页 |
三、社会团体不宜充当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主体 | 第46-47页 |
四、小结 | 第47-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