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1页 |
前言 | 第11-13页 |
一、行政审判组织及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概述 | 第13-21页 |
(一) 行政审判组织 | 第13-14页 |
(二)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 | 第14-20页 |
(三) 行政审判组织与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 | 第20-21页 |
二、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 | 第21-25页 |
(一) 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 第21-22页 |
(二) 目前学术界对确定行政诉讼管辖原则的新认识 | 第22-25页 |
三、我国行政审判组织与行政诉讼管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25-30页 |
(一) 司法地方化、行政化使我国行政审判组织公正行使审判权面临较大困难 | 第25-26页 |
(二) 行政庭设置在人民法院内部,行政审判资源利用不合理,导致行政审判队伍不稳定 | 第26-27页 |
(三) 行政审判组织缺乏独立性,造成行政审判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情况普遍存在 | 第27-28页 |
(四)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设计与民事诉讼管辖基本相同,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特点,不利于法院公正行使审判权 | 第28-29页 |
(五) 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地位太低,降低了抗干扰能力 | 第29-30页 |
四、目前关于解决现行审判组织及管辖制度问题的选择方案及存在问题 | 第30-36页 |
(一) 提高行政案件的审级,增加选择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允许原告选择原被告所在地以外的第三地法院管辖 | 第30-31页 |
(二) 在现有行政审判体制的基础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 | 第31页 |
(三) 借鉴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设立相对独立的行政法院 | 第31-32页 |
(四) 在现行行政审判体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采取“划分司法区”的方式实现对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变革 | 第32-33页 |
(五) 在行政诉讼尚未修改的情况下,采取适当集中的模式或根据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形成异地审理行政案件的状态 | 第33页 |
(六) 在现有法院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推进审级制度改革,实行三审终审制 | 第33-34页 |
(七) 目前改革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 第34-36页 |
五、国外行政审判组织及管辖制度概况 | 第36-40页 |
(一) 德国行政审判组织及管辖制度 | 第36-38页 |
(二) 法国行政审判组织及管辖制度 | 第38-39页 |
(三) 英国、美国行政审判组织及管辖制度 | 第39-40页 |
六、在我国设立行政法院的建议 | 第40-59页 |
(一) 目前设立行政法院方案中存在的缺陷分析 | 第41-44页 |
(二) 关于行政法院的性质的重新定位 | 第44-48页 |
(三) 设立“隶属”国务院名义下的行政法院的必要性 | 第48-51页 |
(四) 行政法院的设立和管辖权制度及可行性分析 | 第51-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2页 |
致谢 | 第62-63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