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5页 |
一、对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不同认识 | 第15-24页 |
(一) 典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 | 第15-16页 |
(二) 各级法院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不同认定 | 第16-18页 |
(三) 法学理论界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争论 | 第18-21页 |
1、民事合同说 | 第18-20页 |
2、行政合同说 | 第20-21页 |
(四) 探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意义 | 第21-24页 |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第24-33页 |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土地使用制度 | 第24-27页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 第24-26页 |
2、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26-27页 |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第27-33页 |
1、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目的是实现土地的商品价值 | 第27-28页 |
2、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是设权的民事行为 | 第28-29页 |
3、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人和受让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 | 第29-30页 |
4、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性质 | 第30-31页 |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价格 | 第31页 |
6、土地使用权的可抵押性决定了出让行为的民事法律性质 | 第31-33页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 第33-46页 |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合同性质 | 第33-38页 |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不动产物权并实现土地的商品价值 | 第34页 |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的 | 第34-35页 |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 第35-36页 |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 第36-37页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 第37页 |
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 第37-38页 |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的分析 | 第38-46页 |
1、行政合同的特征及其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 第39-40页 |
2、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的主要原因 | 第40-42页 |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的分析 | 第42-46页 |
四、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体现确立出让合同民事合同性质的合理性 | 第46-53页 |
(一) 民事争议处理机制更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第46-49页 |
1、民事争议处理机制可以为合同纠纷当事人提供灵活多样的救济途径 | 第46-47页 |
2、民事争议处理机制解决的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适宜解决合同纠纷 | 第47页 |
3、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由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平等享有 | 第47页 |
4、民事诉讼时效长于行政诉讼时效 | 第47-48页 |
5、合同纠纷适用民事争议解决机制拥有良好的基础 | 第48-49页 |
(二) 行政纠纷解决方法不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第49-53页 |
1、行政纠纷处理机制为当事人提供的救济途径有限 | 第49-50页 |
2、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使其不能适用所有的行政争议 | 第50页 |
3、行政复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诉权的行使 | 第50-51页 |
4、行政诉讼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平等地享有诉权 | 第51-52页 |
5、行政诉讼的法律要求对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也存在不公平 | 第52-53页 |
五、确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民事合同性质的几点建议 | 第53-58页 |
(一) 立法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合同性质 | 第53-55页 |
1、在物权法中予以明确 | 第53-54页 |
2、修改现行法的有关规定 | 第54-55页 |
(二) 在司法救济上统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救济途径 | 第55-56页 |
(三) 典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合理解决 | 第56-58页 |
结论 | 第58-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