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9页 |
导论 | 第19-31页 |
一、论题来源与研究动机 | 第19-20页 |
二、既有的研究及其不足 | 第20-26页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26-30页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与后续研究 | 第30-31页 |
第一章 宪法与基本权利的一般理论 | 第31-53页 |
第一节 英国人权概念的发展 | 第31-33页 |
一、大宪章 | 第31-32页 |
二、权利请愿书 | 第32页 |
三、人身保护法 | 第32页 |
四、权利法案 | 第32-33页 |
第二节 美国各州及联邦宪法中的权利法案 | 第33-36页 |
一、弗吉尼亚权利宣言 | 第33-34页 |
二、美国独立宣言 | 第34-35页 |
三、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 | 第35-36页 |
第三节 法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及与英美的差异 | 第36-39页 |
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及其影响 | 第36-37页 |
二、法国与英美人权观念的差异性 | 第37-39页 |
第四节 德国宪法中基本权利条款的变迁 | 第39-42页 |
第五节 西方各国人权观念和制度的历时性 | 第42-44页 |
第六节 基本权利的类型 | 第44-49页 |
第七节 施米特对德国宪法学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阐述 | 第49-51页 |
小结 | 第51-53页 |
第二章 Constitution的汉译与晚清立宪思潮兴起 | 第53-71页 |
第一节 徒“议院”不足以言“立宪” | 第53-55页 |
第二节 康梁何时开始谈“立宪”? | 第55-60页 |
第三节 Constitution汉译考 | 第60-66页 |
第四节 严复与晚清立宪思想的传播 | 第66-67页 |
第五节 宪政救国论与清廷的预备立宪 | 第67-70页 |
小结 | 第70-71页 |
第三章 “臣民于法律范围内 | 第71-84页 |
第一节 《钦定宪法大纲》中的基本权利条款及其来源 | 第71-77页 |
一、《钦定宪法大纲》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71-72页 |
二、《钦定宪法大纲》与日本明治宪法 | 第72-74页 |
三、《钦定宪法大纲》中基本权利条款的措辞 | 第74-77页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的《报律》与言论控制 | 第77-81页 |
第三节 咨议局章程、资政院院章中的公民权条款 | 第81-83页 |
小结 | 第83-84页 |
第四章 “得依法律而限制之”:1910 年代宪法中基本权利的限制性 | 第84-118页 |
第一节 临时约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84-93页 |
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及其措辞 | 第84-85页 |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渊源 | 第85-88页 |
三、章士钊对临时约法保障法的缺乏及第10 条的批评 | 第88-90页 |
四、李剑农对《临时约法》第15 条的批评 | 第90-93页 |
第二节 国会法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第93-96页 |
第三节 天坛宪草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96-98页 |
第四节 私拟宪草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98-104页 |
一、梁启超宪草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99-101页 |
二、王宠惠宪草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01-104页 |
第五节 袁记约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04-105页 |
第六节 清末民初的自由观与1910 年代宪法中基本权利的限制性 | 第105-116页 |
一、自由·自治·自制:梁启超的自由观与权利的法定性 | 第106-109页 |
二、群己权界论:严复的国情论与自由的相对性 | 第109-116页 |
小结 | 第116-118页 |
第五章 “政府…得…”:1920 年代宪法中社会民主 主义的兴起 | 第118-176页 |
第一节 1920 年代联省自治运动的兴起 | 第118-119页 |
第二节 湖南省宪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19-136页 |
一、湖南省宪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20-124页 |
二、湖南省宪中的公民权 | 第124-127页 |
三、湖南省宪第七章“行政”中的社会权 | 第127-129页 |
四、其他省宪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29-130页 |
五、对省宪中基本权利条款的评论 | 第130-136页 |
第三节 1920 年代国宪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36-148页 |
一、1922 年国是宪草的制定及其基本权利条款 | 第136-141页 |
二、“贿选宪法”和“善后宪草”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41-142页 |
三、汪馥炎、李祚辉合编联省宪法草案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142-148页 |
第四节 1920年代世界宪法的新发展与中国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演进 | 第148-173页 |
一、法政留学生与清末民初的制宪史 | 第148-154页 |
二、张君劢、魏玛宪法与1920 年代中国宪法中的社会民主主义 | 第154-158页 |
三、李剑农、湖南省宪与1920 年代中国宪法中的自由权保护 | 第158-163页 |
四、1920 年代学术界的基本权利讨论——以《东方杂志》为例 | 第163-173页 |
小结 | 第173-176页 |
第六章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1947 年宪法中自由权的固有性 | 第176-234页 |
第一节 1920 年代宪政向革命的转向 | 第176-187页 |
一、解决时局的种种方案 | 第177-180页 |
二、法律人转向革命:以《孤军》杂志为例 | 第180-187页 |
第三节 三民主义、训政约法与基本权利 | 第187-217页 |
一、三民主义与基本权利 | 第188-196页 |
二、《新月》对国民党侵犯人权的抗议 | 第196-205页 |
三、张奚若对人权概念的学术梳理 | 第205-209页 |
四、太原约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209-215页 |
五、训政约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215-217页 |
第三节 宪政再造:从五五宪草到46 年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 | 第217-232页 |
一、从五五宪草到1947 年宪法中的自由权条款 | 第217-230页 |
二、从五五宪草到1947 年宪法中的民主权条款 | 第230-232页 |
三、从五五宪草到1947 年宪法中的社会权条款 | 第232页 |
小结 | 第232-234页 |
结论 | 第234-240页 |
参考文献 | 第240-247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247-248页 |
后记 | 第248-2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