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立法及法律适用 | 第8-11页 |
(一) 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 第8-9页 |
(二) 其他相关规定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 | 第9-10页 |
(三) 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 | 第10-11页 |
二、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所存在的问题 | 第11-15页 |
(一) 监护人资格撤销后未成年人得不到妥善的安置 | 第11页 |
(二) 有监护资格的机构能力欠缺,态度消极 | 第11-13页 |
(三) 监护人申请恢复监护资格的审查不够细致严格 | 第13页 |
(四) 对监护人资格撤销后未成年人的生活缺乏有效监督 | 第13-14页 |
(五) 公权力介入监护存在一定隐患 | 第14页 |
(六) 未成年人隐私得不到有效保护 | 第14-15页 |
三、域外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立法比较 | 第15-19页 |
(一) 大陆法系的亲权剥夺制度 | 第15-17页 |
(二) 英美法系的监护人监护权撤销制度 | 第17-18页 |
(三) 域外相关规定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的借鉴意义 | 第18-19页 |
四、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的完善建议 | 第19-24页 |
(一) 对监护人资格撤销后未成年人的后续安置 | 第19-20页 |
(二) 对相关机构的完善建议 | 第20-22页 |
(三) 对申请恢复监护资格的监护人进行严格的审查 | 第22-23页 |
(四) 成立专职的监督机构或部门 | 第23页 |
(五) 公权力介入需谨慎 | 第23-24页 |
(六) 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并尊重其选择意愿 | 第24页 |
结语 | 第24-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8页 |
致谢 | 第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