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 | 第1-7页 |
第一章 回避制度概述 | 第7-12页 |
一、诉讼回避制度 | 第7-8页 |
二、我国回避制度的渊源 | 第8-9页 |
三、回避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社会价值 | 第9-12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不足 | 第12-21页 |
一、立法规定的不足 | 第12-17页 |
(一) 回避主体范围过窄 | 第12-13页 |
(二) 回避的决定主体不合理 | 第13-14页 |
(三) 回避的决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 第14-15页 |
(四) 回避权在二审中存在被剥夺的可能性 | 第15页 |
(五) 对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规定不充分 | 第15-16页 |
(六) 没有规定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责任 | 第16-17页 |
(七) 对于回避权的实现,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 第17页 |
二、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 第17-21页 |
(一) 申请回避事由难以把握 | 第17-19页 |
(二) 回避权的实现过于困难 | 第19-21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之完善 | 第21-30页 |
一、扩大回避主体的范围 | 第21-23页 |
二、完善民事诉讼回避的理由 | 第23-25页 |
三、完善民事诉讼的回避程序 | 第25-26页 |
四、改革回避的决定程序,完善回避的救济途径 | 第26-27页 |
五、明确规定回避的法律后果 | 第27-28页 |
(一) 针对审判人员 | 第27-28页 |
(二) 针对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勘验人员 | 第28页 |
六、严格规定违反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法律责任 | 第28-30页 |
结语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