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序论 | 第9-13页 |
一、选题意义 | 第9-10页 |
二、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1页 |
四、论文结构 | 第11-13页 |
第一章 刑法视角下的中国风险社会 | 第13-25页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以及中国风险社会的到来 | 第13-18页 |
一、风险社会基本理论 | 第13-16页 |
二、中国已进入风险社会的现实考察 | 第16-18页 |
第二节 为刑法所规制的 “风险”界定 | 第18-25页 |
一、刑法规制的“风险”概念 | 第18-21页 |
二、作为刑法调整对象的“风险”与刑法传统上的“危险”的区别与联系 | 第21-25页 |
第二章 风险社会下故意理论的客观化 | 第25-38页 |
第一节 故意理论“意志本位”与“结果本位”动摇 | 第25-31页 |
一、风险社会下故意理论的第一大转变:意志本位向认识本位的转变 | 第25-28页 |
二、风险社会下故意理论的第二大转变:结果本位向行为本位的转变 | 第28-31页 |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协调 | 第31-38页 |
一、风险社会下社会危害性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 | 第32-34页 |
二、风险社会下违法性认识也属于故意的认识的内容 | 第34-36页 |
三、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在故意认定中的平衡与协调 | 第36-38页 |
第三章 风险社会下过失理论的客观化 | 第38-49页 |
第一节 风险社会下传统过失论的不足 | 第38-41页 |
一、仅凭旧过失论的“结果预见义务”无法合理厘定犯罪圈 | 第38-39页 |
二、新过失论为“构成要件结果的具体预见”所牵绊 | 第39-40页 |
三、新新过失论对“结果预见”的矫枉过正 | 第40-41页 |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的注意义务的客观化 | 第41-49页 |
一、注意义务的规范标准与主体标准的客观化 | 第41-43页 |
二、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的客观化 | 第43-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5页 |
后记 | 第55-5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