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目录 | 第6-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视域下的微博概况 | 第9-17页 |
第一节 微博的概述 | 第9-11页 |
一、 微博的定义 | 第9-10页 |
二、 微博的特征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微博与其他类似作品的区别 | 第11-12页 |
一、 微博与博客的区别 | 第11页 |
二、 微博与短信的区别 | 第11-12页 |
三、 微博与微信的区别 | 第12页 |
第三节 微博享有著作权的条件 | 第12-14页 |
一、 140 个字可以享有著作权 | 第12-13页 |
二、 具有独创性的微博享有著作权 | 第13-14页 |
第四节 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 第14-17页 |
一、 微博著作权的特殊性 | 第14-16页 |
二、 微博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 第16-17页 |
第二章 微博著作权的保护现状及启示 | 第17-22页 |
第一节 微博著作权的域外保护现状 | 第17-19页 |
一、 微博著作权的国际保护现状 | 第17-18页 |
二、 微博著作权的国外保护现状 | 第18-19页 |
第二节 微博著作权的国内保护现状 | 第19-20页 |
第三节 域外微博著作权保护对我国的立法借鉴 | 第20-22页 |
第三章 我国微博著作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2-28页 |
第一节 微博著作权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22-24页 |
一、 立法模式不科学 | 第22页 |
二、 法律空白较多 | 第22页 |
三、 侵权归责原则存在的问题 | 第22-23页 |
四、 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微博著作权司法上存在的问题 | 第24-25页 |
一、 微博著作权主体认定困难 | 第24页 |
二、 损害赔偿的标准不合理 | 第24页 |
三、 微博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适用存在问题 | 第24-25页 |
四、 微博网络服务商的地位认定存在问题 | 第25页 |
第三节 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25-28页 |
一、 行政机关缺乏行之有效的微博著作权宣传 | 第26页 |
二、 缺乏衔接司法的措施 | 第26页 |
三、 缺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保护 | 第26-27页 |
四、 缺乏对技术保护措施的合理规制 | 第27-28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 第28-37页 |
第一节 微博著作权立法上的完善建议 | 第28-31页 |
一、 完善立法模式 | 第28页 |
二、 填补微博著作权的法律空白 | 第28-29页 |
三、 完善微博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 | 第29-30页 |
四、 扩大微博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 | 第30-31页 |
第二节 微博著作权在司法保护上的完善建议 | 第31-34页 |
一、 规定“微博实名制” | 第31-32页 |
二、 根据“点击量”来确立损害赔偿标准 | 第32页 |
三、 密切国际间合作,加强微博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 第32-33页 |
四、 以格式合同规则来确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体地位 | 第33-34页 |
第三节 微博著作权在行政保护上的完善建议 | 第34-37页 |
一、 政府要加强对微博著作权的宣传 | 第34页 |
二、 政府出面创设微博版权表情 | 第34页 |
三、 政府设立微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 第34-35页 |
四、 政府加强对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制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