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及离婚分割时的类型 | 第9-12页 |
(一) 知识产权的特殊性 | 第9-10页 |
(二) 离婚时知识产权分割的类型 | 第10-12页 |
1. 结婚前一方就已取得知识产权,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未获得收益 | 第10页 |
2. 结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了知识产权,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获得实际收益 | 第10-11页 |
3.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但在此期间未产生收益 | 第11页 |
4. 夫妻共同共有知识产权 | 第11-12页 |
二、离婚时知识产权及收益的归属及分割 | 第12-20页 |
(一) 离婚时知识产权及收益的归属 | 第12-15页 |
1. 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及其收益的归属 | 第12-14页 |
2.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及其收益的归属 | 第14-15页 |
(二) 离婚时知识产权及收益的分割原则及措施 | 第15-20页 |
1.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分割原则 | 第15-17页 |
2. 离婚时知识产权及其收益的分割措施 | 第17-20页 |
三、我国现行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割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第20-22页 |
(一) 关于夫妻一方取得知识产权的时间 | 第20-21页 |
(二) 对知识产权可期待利益问题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 第21页 |
(三) 对夫妻知识产权的规定只限于利益的分割 | 第21-22页 |
四、离婚时知识产权分割的完善建议 | 第22-25页 |
(一) 婚前产生智力成果,婚后才取得经济利益的处理 | 第22页 |
(二) 关于对知识产权可期待利益的处理 | 第22-23页 |
(三) 增加对知识产权可期待利益价值评估方法的规定 | 第23页 |
(四) 关于增加关于获得知识产权的赔偿利益分割 | 第23-25页 |
结语 | 第25-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9页 |
致谢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