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概述 | 第9-14页 |
(一) 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概念 | 第9-10页 |
(二) 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性质 | 第10-11页 |
(三)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功能 | 第11-14页 |
1.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 | 第11页 |
2.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效益 | 第11页 |
3.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利于维持程序安定 | 第11-12页 |
4.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利于民事诉讼观念的更新 | 第12-13页 |
5. 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利于完善诉讼制度体系 | 第13-14页 |
二、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4-17页 |
(一) 程序正义理论 | 第14-15页 |
(二) 诉讼效率理论 | 第15页 |
(三) 举证责任原则 | 第15-17页 |
三、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现状与反思 | 第17-26页 |
(一)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第17-18页 |
1.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17页 |
2. 1998年《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规定》——1999年《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的纲要》 | 第17-18页 |
3.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 第18页 |
(二)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第18-21页 |
1. 当事人协商举证期限没有实际意义 | 第18页 |
2. 《证据规定》存在的不足 | 第18-20页 |
3. 缺乏对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的规定 | 第20页 |
4. 证据交换形同虚设且与举证期限在届满的确定上互有矛盾 | 第20页 |
5. 发回重审案件应否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 第20-21页 |
(三)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 第21-26页 |
1. 技术层面的原因 | 第21-22页 |
2. 观念层面的原因 | 第22-26页 |
四、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思考 | 第26-33页 |
(一) 理念上的更新 | 第26-27页 |
1. 彰显程序正义理念 | 第26-27页 |
2. 切实提高诉讼效率 | 第27页 |
(二) 完善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具体思路 | 第27-30页 |
(三) 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相匹配的其它诉讼制度的完善和修改 | 第30-33页 |
1. 完善证据交换制度 | 第30-31页 |
2. 完善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手段 | 第31-32页 |
3. 弱化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 第32-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6页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