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前言 | 第7-9页 |
一、国家主权 | 第7-8页 |
二、“国家本位”与“人本位” | 第8-9页 |
第一章 国际私法发展理论流变中国家主权理念的演变──从加强到削弱 | 第9-25页 |
第一节 万民法 | 第9-10页 |
第二节 法则区别理论 | 第10-13页 |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理论 | 第10-11页 |
二、法国的法则区别理论 | 第11-12页 |
三、荷兰的巴根多斯 | 第12页 |
四、小结 | 第12-13页 |
第三节 国际礼让理论 | 第13-16页 |
一、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 第13-14页 |
二、斯托雷的国际礼让 | 第14-15页 |
三、小结 | 第15-16页 |
第四节 法律关系本座理论与既得权理论 | 第16-20页 |
一、法律关系本座理论 | 第16-17页 |
二、既得权理论──“法律关系本座理论”与极端属地性的结合 | 第17-19页 |
三、小结 | 第19-20页 |
第五节 美国国际私法革命 | 第20-25页 |
一、库克的“本地法”说 | 第20页 |
二、卡弗斯的结果选择说 | 第20-21页 |
三、莱弗拉尔的优法方法 | 第21-22页 |
四、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 第22-23页 |
五、最密切联系说 | 第23-24页 |
六、对美国国际私法革命的反思 | 第24-25页 |
第二章 法律选择规则与方法的演进与国家本位的削弱与人本位的加强 | 第25-41页 |
第一节 从早期单边规则到传统冲突规则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反思后方法与规则的结合──最密切联系原则──推动之手 | 第26-30页 |
一、《冲突法重述(第二次)》中最密切联系原则──要素分析法 | 第27-28页 |
二、欧陆的特征履行理论──合同中最密切联系理论的具体化 | 第28-30页 |
第三节 晚近法律冲突解决规则与方法的新的发展──促进向人本位的转变 | 第30-37页 |
一、对传统冲突规范的改造──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 | 第30-31页 |
二、结果选择规则的兴起 | 第31-32页 |
三、单边主义的复兴──直接适用法的广泛应用:国家本位的复兴? | 第32-34页 |
四、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 | 第34-37页 |
第四节 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方法的价值考察 | 第37-39页 |
一、传统法律选择方法──对形式正义的追求 | 第37-38页 |
二、“革命”中的法律选择方法──矫枉过正? | 第38页 |
三、现今的法律选择方法的价值追求 | 第38-39页 |
第五节 小结 | 第39-41页 |
结论 | 第41-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