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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兴起

中文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7页
绪论第7-11页
 一、问题的缘起第7-8页
 二、文献综述第8-9页
 三、本文需界定的词语第9-10页
 四、本文的理论框架第10-11页
第一章“亘古未有之变局”提供了近代法学教育萌芽之土壤第11-30页
 第一节 社会转型:危机中寻找出路,法学重要性凸显第11-16页
  一、传统中央集权重心下移第11-13页
  二、领事裁判权的出现第13-15页
  三、变法修律成为突破口第15-16页
 第二节 教育转型:科举制度废除,新式教育应运而生第16-19页
  一、旧有体系瓦解,教育多元化发展第16-18页
  二、法政学堂众多,法学教育优势呈现第18-19页
 第三节 文化转型:西学东渐,法学理念转变第19-29页
  一、封建旧有文化观受到冲击第20-22页
  二、维新派对西方文化的认知第22-25页
  三、“德主刑辅”政治文化的捉襟见肘第25-27页
  四、“伦理”向“契约”的过渡第27-29页
 本章小结第29-30页
第二章 近代法学教育理念之确立第30-53页
 第一节 “国势之强弱,视乎人才之盛衰”-洋务派对旧教育的改革第30-36页
  一、教育为国家富强之本第31页
  二、新式学堂的创办第31-33页
  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宗旨第33-36页
 第二节 “明乎事理之当然,究其精义之所在”——法学巨擎沈家本的奠基第36-42页
  一、“会通中西”的法律观第36-38页
  二、创建法律学堂,培养专门人才第38-39页
  三、翻译、整理中外法学著作第39-42页
 第三节 “废科举、育新民”——维新人物康有为、梁启超的推动第42-47页
  一、教育是“救亡图存”的重要手段第42-43页
  二、“废八股、变科举、兴学校”第43-44页
  三、康、梁对近代法学教育理念确立的贡献第44-47页
 第四节 “和平地征服”——传教士对西方法学的传播第47-52页
  一、担任讲习、著书立说等活动第47-49页
  二、唤醒了近代知识分子的法律意识第49-51页
  三、以强势文化改造传统文化第51-52页
 本章小结第52-53页
第三章 近代法学教育制度之确立第53-76页
 第一节 新式的法政管理体制第53-59页
  一、学部的成立:中国近代教育管理体制正规化的标志第53-55页
  二、裁撤各省学政,改设提学使司第55-56页
  三、法政学堂内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56-59页
 第二节 宽泛的法科教育结构第59-65页
  一、办学主体多元第59-62页
  二、教育层次延伸第62-64页
  三、专业分科中西兼顾第64-65页
 第三节 留学大潮渐生渐长第65-75页
  一、留学欧美的法政精英第66-69页
  二、甲午战败与留日热潮第69-72页
  三、法科留学生成为法学近代化的中坚力量第72-75页
 本章小结第75-76页
第四章 近代法学教育兴起的价值认知第76-127页
 第一节 特殊时代的鲜明特点第76-88页
  一、清末政府鼓励合理利用外国法学教育资源第76-77页
  二、法学教育的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创建相辅相成第77-78页
  三、选择多种办学模式,培养不同风格法律人才第78-82页
  四、办学基础薄弱,处于政治附庸地位第82-83页
  五、日化色彩浓厚第83-85页
  六、模仿有余,活化不足第85-86页
  七、“学而优则仕”功利色彩明显第86-88页
 第二节 对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影响第88-106页
  一、1912—1927 年法学教育的迅猛发展第89-94页
  二、1927—1949 年法学教育的日渐衰落第94-101页
  三、兴衰原因考察第101-106页
 第三节 近代法学教育兴起构筑了法制现代化的基础第106-112页
  一、法学教育普及,加快了近代争取司法独立的步伐第107-108页
  二、近代法观念深入人心,奠定了法制现代化的思想基础第108-110页
  三、职业法律家群体形成,提供了法制现代化的人才保障第110-112页
 第四节 百年风雨对当代的启示第112-126页
  一、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基本框架第113-115页
  二、现实的困境第115-122页
  三、完善当代法学教育的设想第122-126页
 本章小结第126-127页
结语第127-131页
参考文献第131-137页
致谢第137-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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