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德国法上银行卡被第三人冒用时的有关规定 | 第10-14页 |
第一节 请求权基础 | 第10-11页 |
一、银行卡被冒用之定义 | 第10页 |
二、一般情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76h 条产生的请求权 | 第10-11页 |
三、例外情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80 条产生的请求权 | 第11页 |
第二节 举证责任 | 第11-14页 |
一、一般举证原则 | 第11-12页 |
二、表见证据规则 | 第12-14页 |
第二章 德国法上银行卡被第三人冒用时的司法实践 | 第14-26页 |
第一节 争议阶段 | 第14-16页 |
一、主流观点:应适用表见证据规则 | 第14-15页 |
二、少数派观点:不应适用表见证据规则 | 第15-16页 |
第二节 明朗化阶段 | 第16-24页 |
一、标志性案例——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04 年10 月5 日判决BGHZ 160, 308 - 321 | 第16页 |
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立场:适用表见证据规则 | 第16-21页 |
三、笔者观点一:在这类案件中,不应适用表见证据规则 | 第21-22页 |
四、笔者观点二:不应适用格式合同中对重大过失的定义条款 | 第22-24页 |
第三节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04年10月5日判决BGHZ 160, 308-321 的影响 | 第24-26页 |
一、适用表见证据规则——一般情形 | 第24-25页 |
二、不适用表见证据规则——特殊情形 | 第25-26页 |
第三章 中国法上银行卡被第三人冒用时的司法实践 | 第26-31页 |
第一节 不同情况下的法院判决 | 第26-28页 |
一、第三人持伪造卡取款,但是获取密码方式不明时 | 第26-27页 |
二、第三人持伪造卡取款,获取密码方式已查明时 | 第27-28页 |
三、卡未被盗,钱被取出时 | 第28页 |
第二节 对相关法院判决的一般评价 | 第28-31页 |
一、请求权基础的适用 | 第28-29页 |
二、银行与持卡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定 | 第29-30页 |
三、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 | 第30-31页 |
第四章 中德法各自思路的比较与立法建议 | 第31-34页 |
第一节 中德法上解决问题的思路比较 | 第31-32页 |
一、立法 | 第31页 |
二、司法 | 第31-32页 |
第二节 立法建议 | 第32-34页 |
结论 | 第34-3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35-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