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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上和解制度构建的研究--以撤诉模式下协调和解机制运行为视点

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10-11页
第一章 行政诉讼的异状——协调和解机制第11-18页
    第一节 协调和解机制的产生背景第11-12页
    第二节 协调和解机制的运作基础第12-13页
    第三节 协调和解的司法现状第13-14页
    第四节 协调和解的司法困境第14-18页
        一、 以司法解释容许协调和解有违法律保留原则第14-15页
        二、 协调和解无法可依导致法院公信力的沦丧第15页
        三、 协调和解标的范围不明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害第15-16页
        四、 撤诉裁定不具有阻断行政行为效力的功能第16页
        五、 以撤诉结案欠缺对和解瑕疵的救济可能第16-18页
第二章 行政诉讼和解法制化的正当性第18-27页
    第一节 从法治建设角度符合行政诉讼的发展目标第18-21页
        一、 行政权力适度处分不违背依法行政原则第19-20页
        二、 公众参与理论为诉讼中和解提供支撑第20-21页
    第二节 从目的论角度能够保障权益均衡第21-23页
        一、 诉讼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第21-22页
        二、 诉讼中和解有利于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第22-23页
    第三节 从经济利益角度有效节约诉讼成本第23-25页
    第四节 从司法体制角度体现司法能动的要求第25-27页
第三章 行政诉讼和解的制度构建第27-37页
    第一节 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与性质第28-31页
        一、 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第28页
        二、 行政诉讼和解的性质第28-29页
        三、 “和解”与“调解”的辨析与选择第29-31页
    第二节 行政诉讼和解的构成要件第31-35页
        一、 和解标的第31-32页
        二、 和解上的处置权第32-33页
        三、 和解不违反公益第33-34页
        四、 具有起诉或上诉的合法要件第34-35页
    第三节 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第35页
    第四节 和解结案的表现形式第35-37页
第四章 行政诉讼和解的效力和救济第37-43页
    第一节 行政诉讼和解的效力第37-39页
        一、 确定力第37-38页
        二、 羁束力第38-39页
        三、 执行力第39页
        四、 形成力第39页
    第二节 行政诉讼和解的救济第39-43页
        一、 瑕疵的种类第40页
        二、 诉讼当事人的救济第40-41页
        三、 案外第三人的救济第41-43页
结语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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