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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11页
Abstract第11-13页
引言第13-17页
第一章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概述第17-26页
 一、基本概念第17-21页
  (一) 环境信息第17-18页
  (二)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第18-20页
  (三) 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第20-21页
 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第21-23页
  (一) 环境知情权理论第21-22页
  (二) 政府环境公共权力理论第22-23页
  (三) 政府失灵理论第23页
 三、制定有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23-26页
  (一) 制定有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第24-25页
  (二) 制定有关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第25-26页
第二章 国外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立法与借鉴第26-35页
 一、美国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立法经验第26-29页
  (一) 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状况第26页
  (二) 美国地方信息公开立法的具体内容第26-29页
 二、日本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立法经验第29-32页
  (一) 日本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状况第29-30页
  (二) 日本地方信息公开立法的具体内容第30-32页
 三、国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的借鉴第32-35页
  (一) “人民主权”的理念贯穿整个法律体系第32-33页
  (二) 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和范围广泛第33页
  (三) 环境信息公开程序制度完善第33-34页
  (四) 监督与救济机制健全第34-35页
第三章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现状及缺失第35-41页
 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现状第35-37页
  (一) 《宪法》中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第35页
  (二) 环境基本法中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第35-36页
  (三) 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第36页
  (四) 地方性法规中有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第36-37页
  (五) 有关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的专门立法第37页
 二、我国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缺陷第37-41页
  (一) 立法目的中没有明确“环境知情权”的主导地位第37-38页
  (二) 环境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有待补充第38页
  (三) 环境信息公开实体内容不完善第38-39页
  (四) 环境信息公开程序内容不完善第39-40页
  (五) 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和救济手段第40-41页
第四章 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第41-50页
 一、明确立法目的和扩展立法原则第41-43页
  (一) 在立法目的中明确“环境知情权”主导地位第41页
  (二) 明确和扩展环境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第41-43页
 二、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实体性内容第43-45页
  (一) 扩展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第43-45页
  (二) 明确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第45页
 三、构建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性制度第45-47页
  (一) 建立环境信息登记制度第46页
  (二) 建立环境信息处理制度第46页
  (三) 建立环境信息程序制度第46-47页
  (四) 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方式第47页
 四、健全监督和救济机制第47-50页
  (一) 健全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度第47-48页
  (二) 严格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第48页
  (三) 明确虚假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责任第48-49页
  (四) 构建环境信息公开的公益诉讼制度第49-50页
结语第50-52页
参考文献第52-55页
致谢语第55-56页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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