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基金股权行使的基础理论 | 第11-19页 |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和发展 | 第11-12页 |
(二) 基金的法律属性——兼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缺陷 | 第12-18页 |
1.基金是人们为了达成共同目标,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而形成的社会组织体 | 第13页 |
2.基金是一个具有法人性质的组织体 | 第13-15页 |
3.契约型基金的主体地位 | 第15-18页 |
(三) 基金与机构投资者——一对需要理清的概念 | 第18-19页 |
二、证券投资基金股权行使的背景和我国的实践 | 第19-28页 |
(一) 基金行权的背景 | 第19-21页 |
1.美国:"股东积极主义"思潮的兴起和机构投资者规模的壮大 | 第19-21页 |
2.我国: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超常规发展 | 第21页 |
(二) 我国基金股权行使现状——从实证的视角 | 第21-26页 |
1.中兴通讯发行H股遇阻事件 | 第22-23页 |
2.招行百亿可转债风波 | 第23-24页 |
3.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基金行权及"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股权行使的新路径 | 第24-26页 |
(三) 当下中国基金股权行使的特点 | 第26-28页 |
1.基金行权的稀缺性和集团化 | 第26页 |
2.基金行权中基金管理人的擅权和基金经理的对外代表性 | 第26-27页 |
3.基金行权过程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 第27-28页 |
三、基金股权行使基本制度 | 第28-38页 |
(一) 基金股权行使的主体 | 第28-31页 |
1.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权具有信息的便捷性 | 第29页 |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权具有身份的适当性 | 第29-30页 |
3.针对股权行使等特别重大事宜,应先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后行权 | 第30-31页 |
(二) 基金股权行使的方式 | 第31-34页 |
1.股东大会内部化行权措施 | 第31-32页 |
2.外部化行权措施 | 第32-33页 |
3.行权方式的选择和可能的路径 | 第33-34页 |
(三) 基金股权行使的目的 | 第34-36页 |
1.以基金净值增加、收益扩大为主要目标 | 第34页 |
2.以中小股东利益保障为股权行使立足点 | 第34-35页 |
3.以推动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为股权行使的着力点 | 第35-36页 |
(四) 基金股权行使在当下的中国市场的重要性 | 第36-38页 |
1.基金股权行使有利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第36-37页 |
2.基金股权行使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治理 | 第37-38页 |
3.基金股权行使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优化 | 第38页 |
四、中国语境下基金股权行使制度的完善 | 第38-45页 |
(一) 当下中国基金股权行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第38-40页 |
(二) 基金行权制度完善及可供选择的路径:美国共同基金股权行使制度概况 | 第40-41页 |
(三) 我国基金股权行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 第41-45页 |
结论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