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刑事辩护与辩护律师之诉讼权利 | 第8-12页 |
第一节 辩护与辩护权之概念 | 第8-9页 |
第二节 刑事辩护制度的产生 | 第9-10页 |
第三节 辩护律师之诉讼权利 | 第10-12页 |
第二章 辩护律师之会见权 | 第12-22页 |
第一节 域外关于辩护律师会见权之规定 | 第12-14页 |
第二节 我国辩护律师会见权之现状及问题 | 第14-18页 |
一、各司法机关的配套规定中有关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模糊 | 第14-15页 |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之批准与涉密案件范围 | 第15-16页 |
三、关于会见的时间、次数限制 | 第16-17页 |
四、关于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的在场和监控 | 第17-18页 |
第三节 我国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实现与完善 | 第18-22页 |
一、完善立法,切实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 | 第18-19页 |
二、提高侦查人员素质,加强侦查监督,建立对违法人员的惩戒机制 | 第19-20页 |
三、树立平等观念,强化律师的维权意识 | 第20-22页 |
第三章 辩护律师之阅卷权 | 第22-30页 |
第一节 域外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之规定 | 第22-23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阅卷权之现状及问题 | 第23-27页 |
一、关于辩护律师阅卷之时间 | 第23-24页 |
二、关于辩护律师阅卷之范围 | 第24-25页 |
三、关于辩护律师阅卷之地点 | 第25-26页 |
四、关于辩护律师阅卷之程序 | 第26-27页 |
第三节 辩护律师阅卷权的实现和完善 | 第27-30页 |
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享有部分阅卷权 | 第27页 |
二、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 第27-28页 |
三、明确阅卷地点,在审判阶段应当允许辩护律师到检察院阅卷 | 第28-29页 |
四、完善律师阅卷程序,建立律师阅卷的保障机制 | 第29-30页 |
第四章 辩护律师之调查取证权 | 第30-37页 |
第一节 域外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之规定 | 第30页 |
第二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之对象和方式 | 第30-32页 |
第三节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之现状及问题 | 第32-34页 |
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无调查取证权 | 第32-33页 |
二、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受被调查人限制 | 第33页 |
三、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受司法机关控制 | 第33-34页 |
第四节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之实现与完善 | 第34-37页 |
一、在侦查阶段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 第34-35页 |
二、减少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限制,赋予律师更大的调查取证权 | 第35页 |
三、强化辩护律师的调查证据请求权制度 | 第35-37页 |
第五章 辩护律师之刑事辩护豁免权 | 第37-41页 |
第一节 域外关于律师辩护豁免权之规定 | 第37-38页 |
第二节 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之现状及问题 | 第38-39页 |
第三节 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之实现与完善 | 第39-41页 |
一、废除《刑法》第306条 | 第39页 |
二、在《律师法》中明确规定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书目 | 第42-43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43-44页 |
后记 | 第44-45页 |
声明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