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养老保险法律关系概述 | 第8-12页 |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 | 第8-9页 |
二、养老保险法的概念 | 第9页 |
三、养老保险法律关系 | 第9-12页 |
(一) 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定义 | 第9页 |
(二) 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性质 | 第9-10页 |
(三) 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 | 第10-11页 |
(四) 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分类 | 第11-12页 |
第二章 养老保险立法的理论基础 | 第12-15页 |
一、生存权理论 | 第12-13页 |
二、社会连带理论 | 第13-14页 |
三、福利国家理论 | 第14-15页 |
四、各种理论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15页 |
第三章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沿革 | 第15-21页 |
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沿革 | 第16-20页 |
(一) 第一阶段:以工会管理养老保险的阶段 | 第16-18页 |
(二) 第二阶段:以企业管理养老保险的阶段 | 第18页 |
(三) 第三阶段: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养老保险的阶段 | 第18-20页 |
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沿革中的重大转变 | 第20-21页 |
(一) 实现从国家责任到三方责任的转变 | 第20页 |
(二) 实现由“企业保险”到“社会统筹”的转变 | 第20页 |
(三) 实现从个人无养老基金积累到个人帐户建立的转变 | 第20-21页 |
(四) 实现从“平均主义”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转变 | 第21页 |
第四章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现状 | 第21-26页 |
一、《宪法》中有关社会保险立法的规定 | 第21页 |
二、《劳动法》中有关社会保险立法的规定 | 第21页 |
三、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对养老保险规定 | 第21-26页 |
(一) 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 第21-24页 |
(二) 我国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 第24-25页 |
(三) 我国现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 第25-26页 |
(四) 我国现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 第26页 |
第五章 我国现行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26-31页 |
一、养老保险立法的缺陷 | 第27页 |
二、养老保险“三个支柱”模式未能实现 | 第27-28页 |
三、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是现收现付 | 第28-29页 |
四、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较窄 | 第29-30页 |
五、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较低 | 第30页 |
六、养老保险执法力度较弱 | 第30-31页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 第31-44页 |
一、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立法的指导思想 | 第31-33页 |
(一) 条件成熟及时立法 | 第31-32页 |
(二) 公平和效率兼顾 | 第32页 |
(三) 明确主体责任 | 第32-33页 |
(四) 整合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者的保障功能 | 第33页 |
二、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立法的思考 | 第33-44页 |
(一) 立法机关及时立法 | 第33-34页 |
(二) 形成真正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 | 第34-39页 |
(三) 解决好社会统筹中基本养老保险空帐问题 | 第39页 |
(四)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 第39-41页 |
(五) 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 | 第41-42页 |
(六) 健全法律保障机制 | 第42-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
后记 | 第47-48页 |
声明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