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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审判制度变革研究

引言第1-13页
第一章 历史传统——晚清以前审判制度的变迁与特质第13-31页
 一、 中国古代审判制度演变发展的历史考察第13-23页
  (一) 先秦时期第13-14页
  (二) 秦、汉、隋、唐时期第14-18页
  (三) 宋、元、明、清时期第18-23页
 二、 中国传统审判制度的特质解析第23-31页
  (一) 皇权至上与行政司法合一第23-25页
  (二) 重视家族伦理,追求调处息讼第25-26页
  (三) 职权主义与刑讯逼供第26-28页
  (四) 深受民本主义学说影响第28-31页
第二章 晚清传统审判制度的危机与变革的历史必然性第31-58页
 一、 晚清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清廷统治危机的加深第31-35页
 二、 晚清审判制度的危机的形成和加剧第35-42页
  (一) 思想家们对传统审判制度的批判第35-37页
  (二) 殖民者对传统审判权的侵夺第37-39页
  (三) 统治者自己对审判制度的破坏第39-40页
  (四) 民众对现行审判制度的蔑视与反抗第40-42页
 三、 审判制度变革的理论准备与租界的示范效应第42-58页
  (一) 西方法学的渐次输入和影响的不断扩大第42-50页
  (二) 租界新式司法审判制度的示范效应第50-58页
第三章 清末“修律”、“预备立宪”与审判独立原则的逐渐确立第58-82页
 一、 “庚子之乱”后清统治者“变法”思想与审判制度改革主张的提出第58-65页
  (一) “变法”上谕的出台第59-60页
  (二) “江楚会奏三折”中提出的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主张与“修订法律”的起动第60-65页
 二、 “修订法律”之初对传统审判制度的冲击与变革第65-72页
  (一) “修律”之初的窘境与《中英商约》对“改法修律”的触动第65-68页
  (二) 禁止刑讯、拖累,重众证定罪措施的出台第68-69页
  (三) 《刑事民事诉讼法》的上奏与论争第69-72页
 三、 “预备立宪”的宣布与审判独立原则的引进与确立第72-82页
  (一) 考察宪政大臣奏报中所提及的审判独立思想第73-76页
  (二) 官制改革中的司法行政分立原则第76-78页
  (三) “预备立宪”的推进与审判独立原则的最终确立第78-82页
第四章 清末新式审判法规的颁行及新式审判机构的渐次设立第82-109页
 一、 新式审判法规的制定与颁行第82-90页
  (一)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的制定出台第82-84页
  (二) 《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84-88页
  (三) 《法院编制法》的颁行第88-90页
 二、 部院司法权限之争与中央新式审判体制的建立第90-97页
  (一) 官制改革中法部大理院的司法权限之争第90-95页
  (二) 法部、大理院、总检察厅的设置与职能第95-97页
 三、 各地审判、检察机构的试办和创立第97-103页
  (一)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制定后天津、奉天、京师等地地方审判的试办第97-100页
  (二) “预备立宪”规划与各级审判厅的筹设第100-103页
 四、 各级审判机构人员的培养、配备和任用第103-109页
  (一) 修订法律馆的储才主张与京师法律学堂的创设第103-104页
  (二) 试办时期审判人员的奏调、任用与考核第104-106页
  (三) 《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颁行与考试任用的逐渐规范化第106-109页
第五章 清末新式审判程序、审判方式的确立与清末审判制度变革的基本特点第109-135页
 一、 新式程序法的制定与新式审判程序、审判方式的确立第109-123页
  (一) 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草拟到《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的制定颁行第109-111页
  (二) 新式审判程序、审判方式的建立第111-123页
 二、 清末审判制度变革的基本特点第123-135页
  (一) 以日本为模式移植西方审判制度第124-127页
  (二) 审判机构的新旧并立与以新统旧第127-130页
  (三) 随宪政运动的起伏而进退第130-132页
  (四) 揭开了中国传统审判制度全面转型的序幕第132-135页
结论第135-140页
参考书目第140-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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