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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形式有效性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导言第9-10页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效性的国际和国内立法第10-19页
 第一节 仲裁协议形式要求之比较法分析第10-13页
  一、书面形式要求第11-12页
  二、书面形式要求的例外第12-13页
 第二节 《纽约公约》对书面形式的界定及发展第13-15页
  一、仲裁协议的签署第13-15页
  二、函电的互换第15页
 第三节 《示范法》对书面形式的界定及发展第15-17页
 第四节 国内法对书面形式的界定及发展第17-19页
  一、英国和香港仲裁法上的书面形式第18页
  二、德国仲裁法上的书面形式第18-19页
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形式有效性的扩张表现第19-37页
 第一节 电子及网络仲裁协议的形式有效性认定第20-25页
  一、国际立法的态度第21页
  二、国际立法的发展第21-25页
 第二节 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的效力第25-32页
  一、合同转让时仲裁条款的效力第25-28页
  二、傀儡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的仲裁协议对母公司的效力第28-29页
  三、代理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对委托人的效力第29-30页
  四、仲裁协议一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仲裁协议的效力第30页
  五、仲裁协议对关联方的效力第30-31页
  六、代位求偿下仲裁协议的效力第31-32页
 第三节 以援引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第32-34页
  一、援引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第32-33页
  二、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第33-34页
 第四节 以口头或默示接受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第34-36页
 第五节 “强制性仲裁”的发展第36-37页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效性的法律适用第37-41页
 第一节 仲裁协议形式有效性的法律冲突及解决第37-38页
 第二节 仲裁协议形式要件的相关准据法第38-40页
  一、《纽约公约》第38-39页
  二、修订前的《示范法》第39页
  三、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第39页
  四、国内仲裁立法第39-40页
  五、商事仲裁判例法第40页
 第三节 《纽约公约》第7条第1款——“更优惠权利条款”的启示第40-41页
第四章 我国现行仲裁协议形式有效性的立法现状与完善第41-46页
 第一节 书面形式要件第41-42页
 第二节 以援引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第42-44页
 第三节 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的效力第44-46页
结语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51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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