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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辨析

摘要第1-8页
Abstract第8-11页
一、引论:我国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务问题的提出第11-13页
二、案例简述第13-16页
 (一) 案例一: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第13页
 (二) 案例二: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第13-14页
 (三) 案例三: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第14-15页
 (四) 案例四: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第15-16页
三、争议焦点第16-20页
 (一) 焦点一:保险公司除垫付抢救费用外,对人身伤亡不予赔偿。理由如下第16-18页
 (二) 焦点二: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应予以赔偿。理由如下第18-20页
四、研究分析第20-29页
 (一) 交强险的目的意义及其保障范围第20-24页
 (二) “财产损失”的理解及四种事由的认定第24-26页
 (三) 法律的内在逻辑关系第26-28页
 (四) 交强险的归责原则第28-29页
五、结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29-31页
致谢第31-32页
参考文献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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