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前言 | 第9-11页 |
第1章 基本态势:陪审员制度运行的积极表征 | 第11-17页 |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律依据更加详细 | 第11页 |
·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大幅度增加 | 第11-12页 |
·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 第12-13页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 第13页 |
·专业性比较强的案件普遍有陪审员参与审判 | 第13-14页 |
·案件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 第14-15页 |
·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 第15-16页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 第16-17页 |
第2章 现实逻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的失范现象及其解读 | 第17-26页 |
·人民陪审员的产生程序存在法律上的冲突 | 第17-18页 |
·人民陪审员缺乏广泛的代表性 | 第18-20页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范围与法律规定有出入 | 第20-21页 |
·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的职权配置不适当 | 第21页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不均衡,专职化与虚无化现象同时并存 | 第21-23页 |
·人民陪审员所享有的审判权力与责任分离,导致审判责任被架空 | 第23页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作用十分有限 | 第23-26页 |
第3章 本色回归:重构陪审员制度的路径设计 | 第26-34页 |
·重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26-27页 |
·坚持监督法则,人民陪审员与法院保持适当距离 | 第26页 |
·维护制度本色,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的政治性 | 第26页 |
·遵循认识规律,人民陪审员的职权范围与其判断能力相适应 | 第26-27页 |
·正视客观现实,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 | 第27页 |
·重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路径 | 第27-34页 |
·完善人民陪审员任免程序和条件 | 第27-28页 |
·改革经费保障制度 | 第28-29页 |
·适度扩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范围 | 第29-31页 |
·合理限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权力范围 | 第31-32页 |
·取消法院培训、考核、表彰人民陪审员的规定 | 第32页 |
·确立违反随机决定程序的法律后果 | 第32页 |
·科学分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审判责任 | 第32-34页 |
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7页 |
致谢 | 第37-38页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