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互联网新型用工中“网约工”的发展现状及用工问题 | 第13-19页 |
(一)“网约工”的发展现状 | 第13-14页 |
(二)“网约工”的用工问题 | 第14-19页 |
二、现行劳动立法对网约用工关系回应的不足 | 第19-27页 |
(一)僵化的从属性标准不利于网约用工关系保护 | 第19-24页 |
(二)僵化的劳动法体系不利于网约用工关系保护 | 第24-26页 |
(三)劳动法现行制度调整网约用工关系遭遇困惑 | 第26-27页 |
三、“网约工”劳动法保护的可能性尝试:中间类型主体 | 第27-37页 |
(一)设立中间类型主体的理论证成 | 第27-32页 |
(二)设立中间类型主体的现实考量 | 第32-35页 |
(三)劳动法分类调整已是世界趋势 | 第35-37页 |
四、已建立中间类型主体制度国家的比较分析 | 第37-46页 |
(一)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适用主体的层次性 | 第37-39页 |
(二)相关国家对中间类型主体制度的规定 | 第39-44页 |
(三)域外中间类型主体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44-46页 |
五、互联网新型用工中“网约工”权益保障的路径探索 | 第46-56页 |
(一)丰富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 | 第46-49页 |
(二)增设经济依赖型劳务提供者 | 第49-55页 |
(三)劳动法现行制度的灵活适用 | 第55-56页 |
结语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1页 |
致谢 | 第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