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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谐互动之基

摘要第2-5页
abstract第5-8页
导言第11-19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11-13页
    二、文献综述第13-17页
    三、研究目标和研究意义第17-18页
    四、论文研究方法第18-19页
第一章 共同体的内部冲突源于先验的职业伦理第19-33页
    第一节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和而不同的职业伦理共同体第19-25页
        一、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共性中尊重个性的共同体第19-21页
        二、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律为范式的职业共同体第21-24页
        三、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关涉伦理的职业伦理共同体第24-25页
    第二节 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各法律职业之间相互对立第25-31页
        一、权利本位与秩序本位的法律思维的矛盾第26-27页
        二、纯粹理论逻辑与实践经验之间的矛盾第27-29页
        三、行政权力与法律自主运行之间的矛盾第29-31页
    第三节 职业伦理是不同法律职业冲突的逻辑起点第31-33页
第二章 假言命令式为核心的职业伦理引发职业冲突第33-46页
    第一节 法律职业伦理是人运用意志出于法则的命令式的集合第33-38页
        一、职业伦理中意志形成的根据并非经验世界的规则第34-35页
        二、职业伦理调整下的意志通过实践理性合乎法则第35-36页
        三、职业伦理是法则对实践理性作出的命令式第36-38页
    第二节 不同法律职业伦理殊途同归的立足于假言命令式之上第38-43页
        一、假言命令式仅是形式上遵循法则的命令式第38-40页
        二、不同法律职业的职业伦理实际建构于假言命令式之上第40-43页
    第三节 假言命令式的偶然性引发不同法律职业间的恶性对抗第43-46页
第三章 良性互动需定言命令式为核心的职业伦理第46-58页
    第一节 作为职业伦理基础的定言命令式的核心在于相互性第46-50页
        一、相互性法则是定言命令式的核心内容第46-48页
        二、共同体的职业伦理需建立在相互性原则之上第48-50页
    第二节 法律职业伦理的实现在于将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第50-54页
        一、定言命令式实现的前提在于以法律人自身为目的第51-52页
        二、通过以法律人为目的实现法律职业伦理的建构第52-54页
    第三节 以定言命令式重构作为和谐互动基础的法律职业伦理第54-58页
        一、以定言命令式为核心重构法律职业伦理第54-55页
        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和谐互动通过在职业伦理范围内的自律第55-58页
第四章 通过定言命令式的职业伦理实现和谐互动第58-66页
    第一节 通过法律职业共同实习制度奠定相互性反思的基础第58-61页
    第二节 通过健全职业转换渠道促进不同职业间的和谐互动第61-64页
    第三节 在法律职业伦理范围内尊重不同职业作为目的的自主性第64-66页
结语第66-68页
参考文献第68-72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72-73页
后记第7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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